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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审判工作首季再上新台阶 十二项指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发布时间:2012-09-21 15:42: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二中院召开2012年第一季度审判工作分析会,分析总结一季度审判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主持会议。各主管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今年一季度二中院新收案件2971件,同比上升4.25%(同比增加121件),在收案压力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全院结案同比上升12.05%(同比增加286件),结案增幅超过收案增幅7.8个百分点,收结均衡率为89.53%,同比上升6.23个百分点,结案均衡度为0.85(越接近1越好),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均衡结案进一步呈现良性互动态势。结案率为72.01%,同比上升8.85个百分点,存案1034件,同比下降25.34%;一年以上未结案件27件,同比下降78.57%;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2.8天,同比下降45.48%;当庭裁判率为45.44%,同比上升30.88个百分点;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4%,同比上升9.09个百分点;延长审限未结比为4.03%,同比下降2.47个百分点;一审判决发改率4.22%,同比下降4.27个百分点;再审发改案件2件,生效案件的质量处于平稳水平;立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一季度立案变更率为零;裁判文书差错率为1.35%,同比下降0.56个百分点。案件审理的公开、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二审开庭审理率和再审审查询问率同比分别上升了47.37个百分点和38.92个百分点;一审案件陪审率同比上升32.87%。一审服判息诉率为62.18%,同比上升8.51个百分点。

  上述指标中的结案率、收结均衡率、结案均衡度、未结案存量、一年以上未结案存量、平均审理天数、当庭裁判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延长审限未结比、二审开庭审理率、再审审查询问率、一审案件陪审率同12项指标创同期历史最好水平。

  姚院长代表院党组对第一季度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相关业务庭加强内部规范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出表扬。针对存在的个别问题和不足,姚院长对第二季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部署:

  一、进一步增强效率意识,有效防止积案的形成。目前二中院案件存量已经降到良性合理水平,清理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的工作也已经完成,但对于积案的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要有效防止"边清边积"现象,各级领导要更加严格审批审限变更手续,工作重点由积案清理向积案预防转变;对执行工作不能有松懈情绪,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前清后积"的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各庭要继续秉承民事案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商事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改变以往单一的调解方式,多元化地拓展调解渠道,创新调解工作手段,提高调解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规范判前说理、判后释法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职能部门要制定判前说理、判后释法工作的相关规定,细化宣判、送达、释法、说理的工作环节。对经过合议庭说理、释法工作,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案件,分管庭长、院长要积极参与释法、说理工作。

  四、以均衡结案为抓手,推动全院审判工作上水平。要继续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将均衡结案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充分认识、重点把握各项均衡指标的内在联系,不仅要达到年、季度间结案的均衡,还要实现月与月之间结案的大致均衡。

  五、深入抓好合议庭职责、层级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确保案件质量。事实证明强化合议庭职责、严格落实层级管理是提升我院案件质量最有力的保证。第二季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合议庭"合而不议"问题的检查力度。各分管领导既要加强对大案、要案的监督管理,还要注意对重点人、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审判工作按照层级管理的规定高效有序运行。

  六、妥善处理好当庭宣判与内部层级审核的关系。要进一步扩大当庭宣判的适用范围。对于二审维持原判的案件,为保证案件质量,既要坚持层报分管副庭长审核把关的制度,还要妥善处理当庭宣判与副庭长审核之间的关系。对于案件事实清楚、具备当庭裁判条件的案件,一是副庭长担任审判长的案件,可直接当庭宣判;二是对经阅卷认为事实并不复杂的案件,可在庭前向分管副庭长汇报,经过开庭审理,案件事实无明显变化的,也可直接当庭宣判,判后说理释法。

  七、不断完善异地鉴定的相关工作环节。二中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建立的异地鉴定工作机制,有效破除了司法鉴定的地域壁垒和行业技术同盟,最大限度地阻隔了非正当因素对鉴定机构的干扰,确保了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为提高案件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要针对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改进相关措施,规范和细化相关工作环节,确保鉴定质量,实现最优效果。

  八、积极完善陪审员参审的相关工作机制。二中院自去年9月份开始全面推行陪审员参审工作,这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也得到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制定措施予以解决。(据院信息 编辑:李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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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