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天津二中院继续努力,围绕"调惠上"活动的司法需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和机制建设,使服务经济发展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市委"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活动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将思想尽快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此项活动中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司法职能,争当保障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排头兵。
二、完善工作机制,服务经济发展。在与我市50余个服务组建立沟通联系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滨海新区区委、政府的沟通联络机制,通过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做好协调配合、帮扶、调研先行、审判对接等工作。深入企业和重点工程了解企业司法需求,针对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挑战,积极研究法律对策,开展前瞻性论证;同时,进一步健全对重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调研帮扶机制,主动与相关市级服务工作组取得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服务,努力保障各项改革措施的依法顺利推进。完善便捷诉讼机制,积极为具有区域特色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和保障,维护中小企业经营秩序和竞争秩序。涉及到二中院的司法需求反馈到该院办公室后,办公室及时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并通报相关业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督查催办,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处理。
三、高效审理涉及"调惠上"案件。在充分发挥二中院速裁机制快审快结优势的基础上,对涉及我市重点项目和高端、高质、高新项目的案件以及因调整经济结构引起的企业破产改制、公司清算、劳动合同等案件及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案件,符合条件的,通过速裁程序进行快速解决;其他案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抓紧审理,并加强督查督办,切实保障大项目好项目顺利实施,保障民计民生,减少企业诉讼负担。对于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案件可由各级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并全部列入督办范围,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各级领导要具体指导,对于影响较大的案件可由各级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同时,通过公正、快捷的审理,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法律保护,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四、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继续推行民事案件全程调解,注重规则指引,推进行政诉讼协调制度和执行和解,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对于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同时,与市工会、辖区区工会、劳动管理等部门建立联络员制度和联合调解制度,解决弱势群体实际困难,出现纠纷及时预警,共同调解,避免矛盾的聚积和激化,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保障20项民心工程顺利推进,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发挥好上下两级法院的合力作用。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好"两审一评一通报"、二审发改案件研讨会等制度,发挥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统一裁判尺度,健全上下两级法院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发挥合力作用,提升工作效果,共同为"调惠上"活动搞好司法服务。
六是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的专项行动,建立制约规避执行机制,最大限度兑现执行债权。涉及异地财产的执行案件,积极查找财产线索,加大同被执行人当地法院的协作。对于涉及重大项目或只是面临暂时困难的被执行企业,采取审慎灵活的执行方式,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同时,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判机制,通过从审判执行视角发现经济社会运行过程中带有普遍性、苗头性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分析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据院信息 编辑:李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