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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刑事一审工作强化四项措施促进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2-09-21 15:40:25 打印 字号: | |

  日前,二中院刑事一审工作针对审判任务和队伍现状,提出了强化大局意识、铁案意识、进取意识和纪律意识的工作要求,并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工作环节,确保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是每周定期召开全庭会议及审判长联席会议,将政治思想教育与审判业务学习结合起来。采用民主生活会、合议庭座谈会、审判长联席会议等形式提升全庭同志的政治思想觉悟及刑事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刑事审判队伍;通过审判长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审判动态,研究疑难负责案件,提升全庭审判质效指标,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庭领导直接负责,制定措施,督促承办人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减少对被告人超期羁押的可能。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于被告人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依法快审快结,减少对其羁押期。新收案件要求承办人制定案件审理计划表,作好阅卷笔录;针对目前延期审理扣除审限案件较多的情况,坚持逐一梳理、分析、排查,主管副庭长、审判长负总责,督促承办人提高审限内结案率。

  三是针对目前部分刑事案件侦查机关证据收集不规范或形式不合法影响证据认定与采信的现实情况,加强与公安局、海关缉私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补充侦查手段补强相关证据,提高刑事案件证据的质量;对于无法补强的证据,合议庭审理时将依法客观认定,确保案件裁判有据可循。

  四是规范案件评议程序和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合议庭严格实行合议制,杜绝"合而不议"现象。每一次评议案件,除承办人意见外,合议庭其它成员也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能简单的同意承办人意见;合议庭评议的实际情况都由书记员"原汁原味"的计入笔录,并装订入卷,反映案件的原貌。主管副庭长、审判长审批案件时除注重裁判依据与适用法律外还对文书写作质量负总责;对于裁判文书的校对尝试使用文书纠错软件,促进文书质量的整体提升。(据院信息 编辑:李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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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