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年来,二中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在改革创新中求发展,不断解决有碍司法公正与公信及审判执行中的难点问题,多项举措走在全国或全市前列,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坚持服务大局,推动经济发展。二中院是滨海新区的管辖法院, 深入践行能动司法,妥善审理好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实体经济发展、滨海新区金融改革、扩大内需、加快改革创新等案件,加大重点案件审判力度,对涉及滨海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2008年,二中院率先提出了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大局的工作思路。特别是从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二中院每年都围绕全市调结构、促发展重点工作出台服务保障措施,先后出台了应对金融危机保障经济发展、贯彻落实市委"调增上"部署、加强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案件保障力度等多项司法服务措施,主动同市"调增上"活动50余个服务工作组建立了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为辖区20余家重点企业解决了发展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案件纠纷。经过不断实践和摸索,形成了该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以大局为中心、以沟通联络和抓住热点问题调研为两条途径、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完善四项机制的"一二三四"工作模式,在审判实践产生良好效果,一批案件通过审判和执行取得了"三个效果"的统一。这些做法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辖区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二、坚持人民满意,推动法院管理。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二中院党组坚持只要发现工作中存在问题,就在完善机制建设上找原因、下功夫。从立案到宣判、执行各个关键环节,在容易出现漏洞、发生问题的地方建机制,堵塞漏洞,防止出现问题。针对有的案件因法官辨法析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案结事不了的问题,深入推进判前说理、判后释法制度,要求把辨法析理工作切实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特别是对每项裁判都要讲清认定事实的证据,判断是非的逻辑思维,适用法律的依据,判决结果的道理,给当事人一个看的明,听得懂的公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审判执行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围绕关键环节逐步建立了跨区域司法鉴定机制、上下级法院发回改判协调机制、层级监督机制等十项长效工作机制,其中建立微机分案制度,从审判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合议庭全院负责制解决了合议庭"合而不议"的问题;跨区域司法鉴定确保了中介鉴定的公平与公正;层级监督机制合理配置院长、庭长、审判长和合议庭之间的权力,既加强了各级领导对审判工作的层级监督,又对过问案件的权限、程序进行了严格限制,有效防止了权力滥用,保证案件公正处理,实现了权责相统一和监督同步。这些制度都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
三、坚持司法公信,推动队伍建设。司法公信是司法的生命力,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二中院采取了以下做法:一是注重以公正促公信。通过抓审判管理,整合审判管理资源、堵塞工作漏洞,形成了"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模式,推进案件审判执行更加公正,从而提升整体公信力。这一经验在全国大法官会议上推广交流,获得好评。二是注重以作风亲民促公信。开展了"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和"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提高司法公信力"等学习实践活动,针对我院法官在工作态度、审判作风、能力水平、制度机制上查摆出来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使广大干警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司法作风得到进一步改进,法官队伍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得到提高。三是注重以公开促公信。通过报纸、图书、杂志、电台、互联网站等多种渠道,把法院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让人民群众看到、感受到法院的廉洁公正。四是注重以监督制约促公信。努力构筑"不能为"的反腐堤坝,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自身工作不断提高。二中院坚持创新工作机制,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开展调研活动,确立相关机制加以解决。一是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审判管理上实现均衡结案。建立了"四位一体"的审判管理模式,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年内均衡结案。《人民日报》内参刊发了该院均衡结案的做法和经验,中央和天津市等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二是建立专业化审判制度。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和配合滨海新区金融改革,二中院先后成立了知识产权合议庭和金融合议庭;为加大教育挽救力度,成立了青少年犯罪合议庭,充分发挥专业合议庭的职能作用,保证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三是创立"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针对二中院辖区大企业和大项目较多的特点,建立了重点项目专案专办机制,建立了案件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对涉及滨海新区发展建设的重点诉讼案件,开辟快速处理的绿色通道,在确保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把因诉讼程序对建设项目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为促进简案快审,优化审判资源,建立了速裁工作机制,成立了速裁合议庭,高效审结简单民事案件。运行四个月来,所结案件平均审限仅为9天,其中有72件是当天结案,结案周期大幅缩短,在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减少企业诉讼负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建立了全程、全员、全方位的"三全"调解机制。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判前判后全程说理释法,下大力气做好婚姻家庭、继承、劳务合同、交通事故等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同时,坚持上下级法院联动调解,上下级法院相互配合,二审法院主导调解一揽子解决的方式取得很好效果。针对劳动纠纷较为突出的形势,与市、区工会、劳动管理部门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联合调解制度,拓展调解渠道,上下左右联动形成调解网络。对出现的群体性纠纷苗头及时预警,共同调解,多方合力化解矛盾,将矛盾纠纷对于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近三年来二中院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均在30%左右,处于全国中级法院前列。五是加大对辖区法院的指导、协调,形成服务保障合力。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定期组织辖区各基层法院相关庭室召开审判业务交流会,就审判过程中的疑难和共性问题,有计划地选择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和示范指导,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建立起与辖区法院对口业务庭例会制度,先后组织召开发回改判案件系列点评会和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物业纠纷等专题业务研讨会,充分发挥合力作用,共同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据:院信息 编辑:李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