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以来,在院党组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二中院针对超法定(正常)审限诉讼案件开展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和超法定(正常)审限未结案件。经过连续四年的集中清理、重点清理以及去年的专项清理,我院积案数量大幅下降,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在清积工作的推动下得到全面提升。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大幅减少、报延案件大幅下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均为历史最好水平。为防止"边清边积"现象,巩固清积成果,我院还在审管部门建立了长效清积机制,将清积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形成一整套科学、长效、常态化的管理制度。在2011年全市法院质效评比中,二中院取得公正、效率、效果综合指数在中高院中均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一、将清积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中院高度重视清积工作,每年在工作部署大会、中层会议等会议上都要专门做出部署,就具体指标、时间、步骤等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把清积指标引入到绩效考评体系中,将清积工作作为衡量庭长、审判长以及法官个人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注重发挥指标的导向作用。
二中院制定了一套较为科学的指标体系,通过定期通报"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未结案件延长审限比"、"收结均衡率"、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三年以上未结案件等一系列效率指标,全面提升清积力度、深度、广度,确保积案数量从整体上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三、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审限管理。
二中院制订了《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关于中止和暂缓执行审批程序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审限扣除案件管理的补充规定》等一系列规范制度,对审限报批流程做出具体规定。审限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上述审限规范,严把审限报批流程,并创新审判管理手段,逐步形成对审限的严格把关、日常预警、动态监控等一整套管理机制。(据:院信息 编辑:李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