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让我们真正感到了什么叫热情接待,真心协助!天津二中院干警的所作所为,已远远超越了我们法院的一个人、一台车的模式,让我们异地执行感到了安全和温暖。"这是上海两位执行法官在天津二中院协助其执行滨海新区一家外资企业案件后,分别时说的感谢话。
2011年9月23日,上海一中院执行庭的隋、陆两位法官一大早来到天津二中院,请求协助执行滨海新区西区的一家外资企业,因涉及涉外知识产权类型敏感案件,异地执行较为困难。天津二中院执行庭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研究并制定相应预案后,协调两名法警与执行法官张庆前往协助执行。因案件涉及部分侵权产品及企业相关财务资料的查扣,该企业负责人虽未公然对抗,但一直消极拖延,迟迟不肯配合法院提供相关帐目。从上午9点30分进入被执行人的厂区,天津二中院干警始终配合上海一中院的法官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到午饭时,上海法院的法官及被执行人负责人均请求天津二中院干警先行就餐,但考虑到执法的严肃性及兄弟法院人员安全,二中院院干警婉言谢绝。至下午2点30分,迫于法院压力,被执行人只得配合。至下午3点多,上海法院的执行法官顺利完成了相关执行工作。(马操 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