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网站讯 天津二中院在审理诈骗案件中发现,当前机动车车险骗保问题突出,成为保险诈骗领域的高发区域。今年以来,二中院共受理该类诈骗案件4件,约占诈骗类犯罪15%,应引起关注。
一、 车险骗保的特点
1、车险骗保隐蔽性强。由于车险范围大、数量多,加之车险出险理赔的特殊性,使保险人无暇顾及每一投保人,这使得车险诈骗隐蔽性强。
2、骗保手段不断升级。与传统的被保险人单方骗保所采用的伪造文书、虚报数目、隐瞒真相等手段相比,新的骗保手段花样不断翻新,如汽修厂所采用的利用待修汽车伪造事故、加重损害、偷梁换柱赚取差价等手段,让保险公司防不胜防。
3、车险骗保的实施主体呈扩散趋势。当前车险理赔涉及的主体包括肇事双方、受害人、定损理赔人员、汽车修理人员以及医疗人员等,这些人员均有可能参与骗保,并呈现出扩大化趋势。
4、骗保数额单笔不大,但多为连续实施的诈骗行为。因车险骗保一般数额不大,通常为几百元,多则几千元,因此,当事人对其骗保的性质存在模糊甚至是侥幸心理,一旦得手往往会连续作案。
二、车险骗保的原因分析
1、机动车诈骗容易实现。一方面,汽车作为一种高危标的,其保险事故率比较高,便于编造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另一方面,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相对较为简便,使车险诈骗比较容易得逞。
2、保险公司审查不严,内部缺少骗保防范机制。机动车数量急剧上升,汽车投保数量逐年增加。车险行业的激烈竞争导致保险公司盲目追求效益,审查流于形式,管理上存在漏洞,使车险遭骗保风险增大。
3、保险公司个别工作人员与一些修理厂内外勾结,形成利益链条,共同侵害保险公司利益,使国有资产流失。
4、车险诈骗的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相对较低。机动车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较容易虚报损失、隐瞒真相,对于汽修厂来说,其骗保操作比较容易,即使不能得逞,也不至于付出太高的经济成本。另外,机动车保险骗赔案件大多数数额较低,又不易发现,取证有一定困难,对违法甚至犯罪行为的打击相对较宽。
三、车险骗保的解决对策
1、保险公司加强行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车险往往数量众多,骗保概率高,且连续骗保行为较多,所以建立各保险公司的沟通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各保险公司将各自发生的骗保材料和存疑的赔案材料收集并进行必要处理,建立一个全行业的车险防欺诈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便于及时发现骗保行为。
2、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内部管理。加强保险公司内部约束,做到科学承保理赔。如在核保前对保险标的进行科学评估,坚持双人查勘定损,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建立岗位轮换制度,防止内外勾结骗取赔款等等。
3、加强修理厂监管力度,建立有效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建立独立的车损鉴定部门,杜绝修理厂介入理赔。严防因中间环节监督不力而导致的文件、文书等证明材料虚假。同时,针对修理厂参与骗保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将曾经骗保的修理厂纳入"黑名单",必要时予以除名。
4、加强骗保行为打击力度。规范保险经营活动,对违规虚报理赔材料、谎报修车事实、制造虚假文书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分别依法有关规定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