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魂补钙固根本 履职尽责促改革

  发布时间:2024-09-25 09:37:30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重要内容。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党的纪律的严格约束。《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指出,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把严管厚爱落到实处,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为干事创业营造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氛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总体部署。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要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增强推进改革开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底色,以严的基调实的举措推动全体干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干事创业“主心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首位。我们必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等日常学习结合起来,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理论思想,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更好解决制约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敢于斗争、善于亮剑,旗帜鲜明反对西方错误思潮的侵蚀和影响,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严明组织纪律,筑牢从严治院“压舱石”。落实《决定》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关键在党,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我们要切实强化组织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事件,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前进方向。严格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任人唯贤唯能,完善和落实干警履职保护、容错纠错等长效机制,通过工作上鼓劲、人文上关怀、待遇上保障,健全细化考核评价体系,营造人人争先、事事创优的干事创业、改革创新氛围。着力提高党员干警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质效,吸纳青年干警中的新生力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让组织体系的经脉气血更加畅通。


严明廉洁纪律,常念履职用权“紧箍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廉洁是公正司法的前提和保证。我们要通过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推动新时代法院文化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对离退休人员违规代理案件、庭审礼仪、立案信访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察,及时纠正失误和偏差。准确把握“三个规定”核心要义,明确“如实记录报告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报告是违纪”要求,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随时记录成为习惯。


严明群众纪律,奏响司法为民“好声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我们要始终牢记手中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第一标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高效公正审理好各类与群众权益息息相关的案件。树立立审执裁破“一盘棋”思想,加大保全与督促履行力度,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全面加强“融合微法庭”建设,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巩固在平时。


严明工作纪律,拧紧执法办案“总阀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切实改进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我们要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纪律规定,不断夯实制度执行的刚性。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始终融入平常、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堵住“小疏漏”,杜绝“大问题”,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细致的规范操作履职尽责。《决定》提出:“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我们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坚持有纪必执、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扫除不正之风和司法腐败现象,持续树优树好法院干警作风形象。


严明生活纪律,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落实好《决定》提出的“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要求,除了干警“八小时内”的行为规范,更要把“八小时外”的“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纳入监管视线,确保把问题遏于萌芽、止于未发。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干警自觉做到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涉足与职务身份不相符的场所,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积极开展家风家教活动,大力培育和塑造新时代家庭观,通过发一份廉信、赠一本廉书、谈一次廉心等活动,倡导清廉好家风,教育干警管好家人、管好身边人。加强“书香法院”建设,引导干警涵养道德操守,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素养、过硬的作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