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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发布近年来金融案件审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3 08:43:46 打印 字号: | |

9月12日下午,天津二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许绍田副院长通报该院近三年金融案件审理情况,民二庭庭长高铁檩发布典型案例。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台、今晚报等媒体记者出席发布会。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二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各类金融纠纷。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受理金融类案件6518件,审结6478件。一是案件占比逐年增加。2021年金融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11.95%,2022年占比12.35%,2023年占比13.97%,2024年上半年占比13.76%,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二是案件类型较为集中。案件类型虽然涉及金融各领域,但案件数排名前四位的案由较为稳定,分别为借款合同类纠纷、保险类纠纷、票据类纠纷、银行卡纠纷。此外,委托理财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典当纠纷也占据一定比例。三是票据纠纷、储蓄合同纠纷调撤率较高。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审结金融一审案件762件,调解、撤诉结案170件,调撤率22.31%;其中,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调撤率最高,分别为34.97%和18.24%。审结二审案件5646件,调解、撤诉结案1157件,调撤率20.49%;其中,票据类纠纷、储蓄合同纠纷的调撤率最高,分别为43.14%和41.67%。

二、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一是民间借贷案件事实认定困难。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借贷关系与合同关系、委托理财关系、基于代理关系的转账、基于恋爱或家事关系的赠与等其他法律关系,常常交织在一起,是否构成借贷关系较难认定。另外,当事人对个别款项的性质争议大、对利率约定标准不明或仅通过口头约定等,都对认定借贷事实造成困难。

二是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金融机构存在不规范操作。有的金融机构在借款合同中另立收费名目规避利率上限约束;有的在核实担保物状态及审核担保材料中存在疏漏,比如未对抵押房屋的出售、居住等情况进行核实,未向质物保管人核实质物实际情况等,导致“脱保”;有的未依照司法解释中的新规定及时调整相应业务操作流程等。

三是票据类纠纷涉及复杂交易链条,易在企业间传递债务风险。近年来票据纠纷明显增多,出票人大多为房地产、建设工程类行业企业。部分企业因资金链紧张,出现债务违约情况,票据逾期兑付频发,易引发链状诉讼。另外,民间贴现行为在实践中区分认定难,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双方是真实交易关系还是贴现关系争议较大。

三、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官能力素养

建立金融案件审判团队,在依法充分发挥合议庭审理机制、保障案件审理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类案裁判尺度统一,实现审有所专、判有所精。同时,邀请金融监管部门为法官干警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切实提高干警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诉源治理

主动延伸金融审判职能,前往市金融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调研座谈,研判案件反映出的问题,深化沟通协作,推动金融纠纷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

三是做深做实能动履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聚焦金融案件高发的行业领域,思考类案成因,梳理焦点问题,积极发送司法建议,有效筑牢金融风险防范常态化机制。持续提升服务保障精准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庭审观摩、发布典型案例等多种方式,增强法治意识,防范降低涉法风险,推动金融机构安全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和意见建议

1

对金融机构的提示和建议

金融机构应加强借款人资质、经营状态、营收情况、借款人自行提供的担保等方面的尽职调查,有效抑制风险交易行为;加强贷后审查,落实定期回访记录制度,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信贷风险;科学制定风控方案,多采取面对面方式与客户协商还款,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债权回收效率。

2

对企业的提示和建议

企业应谨慎选择融资渠道,认真审查金融机构相关营业资质,尽量选择贷款流程规范、资金规模大、利率和借款周期正常的金融机构;严格规范内部人员管理、印章管理及各项审批流程,不要随意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加强票据专业知识学习,做到了解熟悉相关票据业务规则、操作平台和及各项制度流程,避免出现操作失误。

3

对中小投资者、金融消费者的提示

和建议

树立审慎投资观念,在进行投资、投保前仔细阅读合同,充分了解权利义务和免责事由,客观评估自身经济情况再作出决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对金融机构合理要求提供的事项如实告知,不故意隐瞒、遗漏相关内容;树立证据固定和保存意识,注意留存相关材料,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出现“有理说不出”的情况。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积极通过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化解,节约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提供: 民二庭 张子路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