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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全国生态日:天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4-08-16 08:52:05 打印 字号: | |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有效落实,8月15日上午,天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二分院诉李某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法学师生代表、媒体记者等旁听了庭审。


二分院诉称,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间,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违法渠道收购象牙后,将其加工成手串等工艺品对外出售。经鉴定,涉案15件工艺品为亚洲象等象牙制品。李某非法收购、加工、买卖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助长了危害野生动物黑色产业链上游的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影响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李某应承担造成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其非法收购、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37134元,并通过省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李某是否实施了致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受损的行为,是否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争议焦点,依法定程序进行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李某当庭真诚悔过,表示愿意对其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进行赔偿。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效果,将择期宣判。

本案的公开审理是人民法院助力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法治意识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二中院将继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司法职能,加强普法宣传,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天津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提供:民一庭 王婧铭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