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主要表现
党员违纪主要包括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类,每类违纪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形态各异、花样形式繁多。
第一,违反政治纪律的主要表现。政治纪律强调全体党员应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时刻保持清醒,不能违背党中央大政方针,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遵守党的其他纪律的基础和前提。违反政治纪律体现为:一是政治方向上,违背重大政治原则,公然表明自己的政治主张与党中央大政方针不一致;二是在政治立场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导致中央决策无法执行;三是在政治言论方面,公然发表反党的文章、演说、宣言等;四是在政治行为方面,搞团团伙伙、政治攀附等结党营私活动;五是在政治道路上,偏离了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违背了新发展理念、背离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第二,违反组织纪律的主要表现。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最根本的组织原则。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保证了党的坚强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执行,强化了党的先进性、团结力。党员违反组织纪律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服组织决定,自行其是,擅自改变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二是欺瞒组织,不如实汇报个人情况,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三是违反组织规定,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等利益团体,结党营私;四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任人唯亲、说情干预等,从而影响正常的干部选任工作;五是侵害党员的民主权利,妨害党员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等。
第三,违反廉洁纪律的主要表现。廉洁纪律是公权力行使的廉洁准则,保障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各级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公职权力,廉洁自律、勤政爱民,不得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党员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公权私用,谋取私利。这种行为不限于本人,其近亲属、朋友等身边人都可能利用其影响力,谋取私利;二是党员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职廉洁性的财物和其他好处;三是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开办公司企业等营利活动,尤其体现在公司企业入股、金融有价证券转让等方面;四是进行一些新型腐败行为,如政商旋转门行为,离职后利用其影响力受贿、经商等谋利行为。
第四,违反群众纪律的主要表现。群众纪律充分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全体党员要紧密地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积极地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党组织汇报,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党员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主要体现为:刻意刁难群众,克扣群众财物,吃拿卡要;任性处罚群众,从罚没款物中收取好处;欺压群众或纵容黑恶势力;在其位不谋其政、庸政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
第五,违反工作纪律的主要表现。工作纪律强调正确履职、担当尽责,这是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党员违反工作纪律主要表现为:玩忽职守,给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临阵退缩,导致重大矛盾冲突、危机事件进一步恶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决策恣意、执行僵化;过度问责、滥用问责、问责泛化,极大地挫伤党员干部勇于作为的热情与积极性。
第六,违反生活纪律的主要表现。生活纪律对党员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提出严格的要求,党员应当成为社会道德楷模,生活纪律反映了群众心目中的党员形象,这直接关系到党的外部评价。党员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伦理道德失范,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重视家风建设,亲属子女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公德败坏,违背公序良俗。
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主要危害
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从来不是小事,而是关乎人民利益得失、党的执政合法性的大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具体而言,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主要危害体现为以下方面:
政治立场不稳,损害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在实践生活中,有的党员干部在关乎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等重大原则问题面前,公然挑衅党中央的权威,与党中央唱反调,诋毁党的方针政策,影响恶劣。个别党员干部不是“高级黑”,就是“低级红”,故意模糊政治立场、耍滑头,严重损害党的形象。有的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中央信政治骗子,遇事“问计于鬼神”“问计于大师”,政治信仰严重滑坡。这些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其的斗争一定要针锋相对,不能姑息。
组织纪律涣散,破坏党组织的团结统一。没有任何一个党员能够游离于组织之外,不受约束,不受组织领导。违反组织纪律,会损害到党的组织团结,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在实践中,有的党员干部抗拒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的重大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与党组织离心离德,组织纪律荡然无存。有的党员干部逃避组织审查,隐瞒个人有关事项,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规避组织监管。有的党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导致山头主义、裙带关系盛行,好人主义、带病提拔现象严重。这类行为如果得不到有效惩治,党的组织性、纪律性就难以有效维续,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就会被破坏。
廉洁政治蒙尘,滋生腐败问题。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腐蚀了党员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廉洁纪律是防腐拒变最有效的惩治手段。在实践中,有的党员没有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特权思想浓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公职行为的廉洁性。有的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各种好处,中饱私囊,影响了公务行为的公正性。有的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从事营利活动,更有甚者,离职之后违反规定,收受期权贿赂。党员干部如果把公权力作为寻租的工具、用来谋取私利,不仅仅是个体的腐化变质,而且会侵蚀到党的组织机体,政治生态也会遭到破坏。
脱离群众,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江山万里、人民至上。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实践中,有的党员干部在公共服务中,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严重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的党员干部在社会救助活动中,优亲厚友、差别对待,导致人民利益受损,最困难的群众得不到国家救助,社会影响恶劣。有的党员干部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欺压群众、为恶一方。这些行为背离了党性宗旨,脱离了群众。党如果与群众疏离,就会失去执政根基、失去血脉与力量。
履职不力,侵害党的正常工作秩序。党的工作纪律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这不仅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问题,也影响到党的自身建设、国家治理、社会稳定等领域。具体而言,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中央政策无法落地实施,导致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有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愿担当、消极回避,不仅影响到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还影响到党的执政能力和机关效能。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形式主义那一套,没有调查研究就拍脑袋决策;执行起来不尊重事实规律,拍屁股走人。还有的干部大搞文山会海,以文件落实文件,说是头脑风暴,实则虚头巴脑、舆论造势。这些行为如果不加以铲除,党风政风就会被败坏。
道德沦丧,败坏社会公德。生活作风问题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个人操守问题,更是党性原则的体现。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的实质是剥削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外化,根源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离正确的轨道,进而导致信念缺失、思想缺钙。有的党员干部贪图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生活,出入高档场所高消费,背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的“尚俭戒奢”的要求,违背初心使命,也败坏社会风气。有的党员干部在公共场所和网络空间中,举止粗鲁、行为猥琐、言语不当,严重影响了群众对共产党员的评价。还有的党员干部不重视家庭美德,对家庭成员有家庭暴力行为,更有甚者,虐待、遗弃老人、儿童,不尽赡养和抚养义务。这些失德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必须严明党纪这把戒尺,严惩不贷。
惩治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已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党员违规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归根结底在于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理想信念出现滑坡和动摇,进而权力观与政绩观严重扭曲,偏离党性、人民性,利己主义和奢靡之风盛行。党纪问题不是小问题,“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要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常态生活习惯,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
强化学习教育,重在知纪尊纪守纪。只有把党的纪律学懂弄懂,才能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根源上解决党员忽视党纪、漠视党纪的思想问题。全党通过开展党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能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明规矩、知禁忌、存戒惧。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原原本本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
党纪学习教育要突出重点,侧重强化党员的理念信念教育。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规矩于心,首要前提保证是信念于心、理想于脑。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杜绝腐化思想侵蚀,就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党纪学习教育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只有这样才能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才能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正面典型催人奋进、反面典型警钟长鸣。”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先进共产党员为榜样,发挥先进典型事例和先进党员的引领带动作用;更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正风肃纪,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系统性思维,是对正风肃纪的规律性认识的深化和发展。从党性、党风、党纪三方面齐抓共管、贯通协调,打出组合拳,才能有效地纠正违规违纪问题。从党性角度来看,正风肃纪要坚持党性锤炼,激励全体党员赓续红色血脉、砥砺初心使命。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首要前提。党性缺失必然导致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漠。强化党性教育是共产党员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党员干部要自觉地把党规党纪学习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共产党员要秉持着“组织入党一生一次、思想入党一生一世”的理念,把党性教育作为一辈子的任务。党风是党组织和党员的作风,反映了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现党的社会评价和道德风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风建设要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风建设集中于以下五方面: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尊重客观规律;二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以人民为中心;三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四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永葆先进性、纯洁性;五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党纪是保持党员党性不偏移、党风不扭曲的重要保障。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保证了党性锤炼、党风塑造、党纪惩治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共同培育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
强化监督,精准执纪问责。党员违纪是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易发频发,具有隐蔽性强、新技术加持、花样更新快的特点。违纪问题不可忽视,轻微违纪如果游离于监管之外,就会转化为严重违纪,乃至滑向违法犯罪。监督是执纪问责的前提,执纪问责是监督方式的延伸和深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主责,保持三者有序衔接、协调贯通,保证了党的纪律的权威性与实效性。强化监督,首要做好政治监督,要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党员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政治原则不松懈、政治道路不扭曲。日常监督要用好巡视巡察的利剑功能和派驻监督的探头功能,完善创新监督手段,充分利用新媒体、大数据的作用,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发现违纪问题,冒头就打、不留空当、不漏死角。精准执纪问责要坚持依规执纪、实事求是、靶向精准的原则。要把“关键少数”的违规违纪问题作为问责着力点,灵活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党员干部及时处置,经常性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己不正,焉能正人。”抓作风的人自身要作风正,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自身硬,“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监督执纪本领,强化斗争本领,挖出“内鬼”,整肃自身队伍建设。
总而言之,“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任何党员都不得把党的纪律视作儿戏、当作点缀,党纪不会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党内不存在法外空间、纪律飞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自我革命永远不停歇。
转自:天津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