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和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自2024年2月18日起,从推动形成调解工作新格局、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推动打造调解特色品牌、推动做实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的角度,分4批陆续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典型案例。今天发布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篇。
做实指导调解业务职能篇
【案例216】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升级诉前调解“指导端” 束紧矛盾纠纷“数据源”
【案例217】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做实指导人民调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案例218】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依托“党建+数智+专业” 三赋能 推进指导调解“供给侧”改革
【案例219】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案例220】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加强分类分级调解指导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案例22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村巷法官”促推40%以上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案例222】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延伸审判职能 打造站点式指导调解工作新范式
【案例223】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构建“143”工作模式做实指导调解
【案例224】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从“源”做起 三个“单方”治好指导调解“大难题”
【案例2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凝聚力量培育精兵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6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升级诉前调解“指导端” 束紧矛盾纠纷“数据源”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在调解工作中的职能定位,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专业化、协同化、规范化优势,不断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实效性与针对性。2023年,诉前调解成功34346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0.8%,位居全市前列。
一、以专业化为引领,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
依托10个内设专业化审判庭、13个专业化派出法庭的专业特色审判优势,与调解组织开展定向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指导调解的精准性,努力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一是注重类案司法研判,总结提炼解纷要诀。各专业化法庭积极总结提炼类案调解精髓,通过召开案件讨论会,切实厘清类案及疑难案件脉络,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社报道。就多发的融资租赁、买卖合同等纠纷整理调解思路,形成类型化案件诉前调解指引18份。
二是注重调解队伍培育,开展专业培训指导。立足于专业化审判优势,不定期对调解队伍开展专题培训以及个别指导,提高调解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充分发挥“东疆共治沙龙”“周末创享荟”“金法菁谈”等本院特色交流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借款等类案的专业调解指导。联合滨海新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开讲啦”系列培训讲座,目前已举办5期,邀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资深律师和优秀法官,从人民调解操作实务、案例分析等多角度进行专项培训,充分提升调解水平。
三是注重“走出去”解纷指导,实现矛盾前端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专业化审判特长,提升行业调解能力。与市租赁行业协会建立企业涉诉及产业发展双向信息通报机制,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大讲堂、联席会议等方式,分析行业治理重点难点,总结推广行业调解经验。就共性问题形成调解提纲,规范行业调解程序,以融资租赁行业为例,通过加强对行业调解的指导,会员单位平安公司、狮桥公司在业务量大幅增长的基础上,进入法院的案件量较2021年分别降低38.1%、24.6%。
二、以协同化为突破,提升指导调解的实效性
一是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协同。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机制,34人具有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双重身份,将人民陪审员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职能创新融合。在重点地区组建调解员人才库,吸纳利用人民陪审员“知民情、懂民意、接地气”的优势,在不同时间节点介入矛盾纠纷开展调解,极大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
二是人民法庭与多元主体协同。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与属地司法所、街道物业办、居委会等多个部门构建调解联席会议机制,聚焦物业服务、交通事故纠纷的调解难点,充分发挥法庭的规范引导作用,提升多元解纷实效,一次性诉前化解某小区物业纠纷千余件。
三是指导调解与宣传推广协同。在人民法庭充分履行指导调解职能的同时,注重对非诉解纷途径的宣传推广。创新宣传方式,联合司法局共同制作人民调解情景剧,以“剧情+短评”的形式宣传非诉调解相关法律知识,重点突出人民调解职能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效力,让人民群众从心底知晓、认同并主动适用多元调解模式。以辖区海滨街道为例,人民调解情景剧一经播出,诉前调解适用率提升约20%。
三、以规范化为抓手,提升指导调解的针对性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程序选择告知书》《金融多元解纷机制指南》等多元解纷手册10类,为调解员提供法律关系性质、法条适用、常规调解案例等参考。
二是依法高效确认调解协议。开通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确保司法确认申请当天立案、当天审查,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无缝对接。各专业化法庭均组建专门审查团队,在审查时“情理法”兼顾,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依法全面高效审查调解协议效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调解过程中暴露出的各类问题,靶向进行规范指导。定期对调解协议中文字表述不规范、法律适用偏差等问题分析梳理,并反馈至调解组织,就相关问题以专题业务培训与调解员个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调解质量。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7号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河北省阳原县人民法院化稍营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形成“联调化解纠纷、联动防范风险、联建实现善治”的基层治理模式,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诉前。2023年指导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纠纷125件,新收一审民事案件同比下降28.6%,辖区大田洼乡实现全乡无诉讼。
一、庭所联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一是建立“庭所联合共建”机制。紧紧依靠乡镇党委,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搭建“两所一庭”联动调解平台,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形成合力。依托诉源治理“三端共治”工作法,人民法庭与司法所、派出所利用“纠纷隐患排查群”,发现矛盾隐患及时反馈,定期通报信息,开展联动调解。2023年通过“纠纷隐患排查群”信息共享诉前化解纠纷96件。
二是落实“庭所联席会议”制度。人民法庭庭长定期与司法所通报辖区诉讼案件类型和特点、民间纠纷变化和趋势,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提前预警、协调处理机制。近三年来,86%的矛盾纠纷在前端调处,最大限度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三是践行“集中培训+随时指导”模式。动态研判辖区易发多发纠纷,组织“庭所”解纷力量共同参加培训。2023年“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辖区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12次;同时法官在参与调解过程中随时指导“庭所”人民调解员,年度内“庭内庭外”多种渠道指导人民调解100余人次,邀请旁听庭审和现场观摩8次。
二、分类推进,提升队伍素养
一是加强队伍科学管理。注重调解员培训、管理与考核并重,落实分类分级分层规范化管理,强化调解考核,保障调解效果。推行特邀调解员“持证上岗”,通过法律指导和业务培训、制作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坚持庭长、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一对多”帮带模式,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打造一支懂法律、明政策、知民情、热民心的人民调解队伍。
二是组建专业调解团队。邀请辖区乡镇司法所、妇委会、村干部及当地乡贤组成“家事调解团队”,在人民法庭指导下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查、纠纷调解,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调解素质,提升调解能力,诉前化解家事纠纷83件。成立“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团队”,积极指导行政调解,指导乡镇行政机关诉前化解纠纷12件。
三是打造特色调解品牌。依托“张春瑞调解室”,定期对调解热点、痛点、堵点进行“会诊”研判;组织开展调解员集中培训,使调解员掌握“案情疏导法、说情反劝法”等诸多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运用“三不到庭全到家”工作法,上门调解。另诉中调解案件11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调解率为80.2%,无发还无改判。
三、延伸触角,提升指导水平
一是退休法官协同指导。主动对接县司法局达成共识,优先选聘退休法官为人民调解员,邀请民商事审判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及书记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开展非诉解纷和调解指导,切实发挥专长,批量调处纠纷。2023年诉前调解纠纷40件,指导调解员批量调处某银行起诉拖欠住房贷款系列案件18件。
二是法官工作站专业指导。基于旅游纠纷多发实际,成立泥河湾考古遗址公园法官工作站,人民调解员在指导下轮流到法官工作站调解纠纷,12起旅游类纠纷消弭于未发,助力县域文旅产业做大做强。
三是司法建议规范指导。指导调解员加强多发常见类型化纠纷的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可行的防控措施。化稍营镇地处交通要塞,交通事故案件多发,成立道交案件专业合议庭,指导调解员组成专门调解团队,对此类案件进行集中调处,依法向保险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法律解决方案,促使该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34%。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8号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
依托“党建+数智+专业”三赋能
推进指导调解“供给侧”改革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梁弄人民法庭依托“党建赋能+数智赋能+专业赋能”,深入推进指导调解职能“供给侧”改革,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吸附在基层。人民法庭收案量三年来连续下降,最高下降15.8%,相关经验获《中国审判》《今日浙江》等媒体专题报道。
一、党建赋能锻造生力军,实现调解指导向多维化转变
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的党建优势,扩大非诉调解“朋友圈”,做强矛盾化解“主力军”。
一是强化庭所联动“走出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镇级层面以社会治理中心为枢纽,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律所实行“四方联动”;村社层面成立矛盾化解指导站,提供“法律指导+诉前化解+司法确认”的全链条服务。人民法庭协同处置各类矛盾纠纷396件,90%的纠纷化解在前端。
二是吸纳一线党员“沉下去”。成立由76名责任心强、有公信力的基层党员代表组成的“四明红锋”特邀调解团,将参与矛盾排解工作纳入基层党员分色管理,实行100-200元/件梯度奖励。建立“一镇一法官”结对机制,实现调解力量和指导力量无缝衔接,夯实“一线党员—微网格—村社—综治中心—法庭”的矛盾分层过滤体系。
三是挖掘自身潜力“请进来”。精心打造“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每月选派1名镇村干部或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月均调解纠纷12件。定期集中开展旁听庭审、观摩调解等体验式法治培训,提高法律实战水平,助创辖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数智赋能延伸多触角,实现调解指导向效能化转变
释放移动微法院原创地优势,推进司法治理的数字化应用集群建设,持续扩大调解指导影响力。
一是提升调解指导密集度。积极破解辖区司法服务半径偏大的难题,建立镇村全覆盖的共享法庭,将法官和村社调解员一体纳入,实现信息互联、资源互通、力量互助,一律由镇村综治干部或人民调解员担任庭务主任,便于联系法官及时响应庭务主任发起的各类法律需求。依托共享法庭开展远程指导130余次,化解纠纷79件。
二是提升调解指导系统化。围绕农村传统的民间纠纷,在线开展婚姻家庭、人身侵权等领域专题授课,对“崇德堂”“道德庭”等当地有影响力的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体系化指导。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隐患,创新开设“纪法课堂”,在线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治理指南,其中《农村建房七大法律问题梳理》普法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广。开展各种“云普法”活动15次,镇村干部受众超500人次。
三是提升调解指导靶向性。依托微信小程序,自主研发应用“诉源全景图”平台,供辖区党委政府实时查阅村社成讼“大数据”,并发挥数据决策作用,有针对性地对诉讼数据异常波动或类型化纠纷明显的村社提供法律指导。助力创建5个“无讼村”,2个“全国民主法治村”和1个“全国文明村”。
三、专业赋能护航产业链,实现调解指导向品牌化转变
精准回应辖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力量紧密互动,持续增强非诉调解专业底色。
一是推动涉“红村经济”纠纷就地化解。针对红色旅游日趋兴旺现状,加入以“浙东红村”横坎头村为核心的“共治共富联盟”,设立“红村法官工作室”,建立“周联系、月走访、季研判”工作机制。近两年,加强调解指导,化解旅游消费类纠纷53件。
二是推动涉“小微经济”纠纷自我净化。针对辖区小微企业众多、块状经济明显现状,在镇商会调解中心建立联络点,实行风险提示、处置指引、典型案例“一本通”,带动辖区涉企诉讼同比减少23%。
三是推动涉“生态经济”纠纷示范处置。针对涉土地承包经营权、征用拆迁类纠纷较多现状,设立“农村土地保护法官工作室”,打造“示范诉讼+集中调处+案后建议”工作模式,向外输送人民调解指导范例。目前,诉前化解类型纠纷26起,发送司法建议4件。聚焦辖区丰富生态资源,开展涉农产品买卖、民宿康养、旅游类纠纷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社会治理效果。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19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 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月浦人民法庭立足区域特色,积极探索超大城市城乡结合法庭功能定位,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通过建立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模式,逐步实现人民调解指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人民法院报》、央视等媒体宣传报道。
一、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指导调解工作规范化
一是制定《月浦法庭关于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的工作意见》,明确联席会议、指导培训、委托调解等各项机制的具体要求,细化工作职责,落实负责人员,完善流程管理,发挥指导性文件引领保障作用。
二是深化“庭所共建”机制,与辖区三家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制定《庭所联席会议规范》,建立双向预警通报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会商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判矛盾纠纷成因及难点,编制“辖区案件分布热力图”及《月浦法庭辖区社会矛盾纠纷成讼情况分析报告》,向辖区乡镇党委通报并提出可行性防控措施,形成矛盾纠纷提前预警、共同分析、协调共处的良性循环机制。2023年,召开联席会议12次,指导化解一批沪渝蓉高铁拆迁引发的潜在群体性纠纷。
二、创新工作方式,推进指导调解工作常态化
一是创建“业务指导团”制度。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6个团队,将辖区内村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包干到各团队,团队指导员到各自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每月不少于1次,重点指导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各类纠纷调解范围、调解方式和期限、调解中应当询问的内容、虚假诉讼判断、调解协议应当载明的内容、司法确认流程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同时,建立微信工作群、在部分村居设立“枫桥e站”线上线下指导调解。
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员“沉浸式”培训方式。制定人民调解员“理论+实战”培训计划,确定资深法官作为培训负责人。编制《法官说法》手册,五年来制作18期发放4000余册。编制《类型化案件调解指引》,包括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继承纠纷、离婚纠纷等五类辖区常见易发纠纷的调解指引手册,以及“婚姻那些事”“继承那些事”“宅基地拆迁那些事”等二十个学习课件,通过“以审代课、以案释法、参与调解”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沉浸式”培训方式,促进人民调解员在专业理论中提升调解素养,在调解实践中深化调解技巧,助推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2023年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15期共1200人次。
三是创设通过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做实调解业务指导新方式。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辖区19个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凝聚群众共同道德、情感和价值观,把移风易俗等内容写入村规民约,破除婚丧嫁娶铺张浪费、高额彩礼等陋俗,开展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培训11场,指导人民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化解纠纷20余起,避免矛盾成讼,树立良好乡风。
三、优化工作模式,推进指导调解工作实效化
一是建立“网格化”调解模式。将辖区56个村划分为56个基础网格,利用各村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采取“滚动式”“拉网式”“过滤式”排查方式,及时发现矛盾苗头隐患,做好预警研判化解,发挥好网格“第一道防线”作用,实现“网格化”调解全覆盖。简易纠纷由人民调解员就地调处,复杂矛盾及时联系法庭联合调处,形成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纠纷分层过滤体系。2023年,通过“网格化”调解模式开展矛盾纠纷联合排查40次,提前介入并化解重大敏感纠纷75件次,56个村中14个村实现“无讼”。
二是建立委派调解模式。在当事人同意原则下,对涉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特殊群体民生领域纠纷优先委派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时间短、成本低、可执行等优势,开启短平快诉前解纷模式。如2023年10月,对摸排发现的某服务机构退费纠纷启动诉前联合调处,由法官协助指导,人民调解员促成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再申请法庭司法确认,整个流程用时不到两天,46起纠纷圆满了结,力求矛盾纠纷“减增量”“控变量”“保质量”,切实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0号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加强分类分级调解指导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打造分级分类指导调解体系。2022年以来,共指导各类组织实质化解矛盾纠纷6000余起,有效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深化分类指导横向联动
结合辖区纠纷特点,重点围绕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大的五类案件,精准对接五个主体。
一是助力岱岳“为民协商”平台,稳妥化解民生类纠纷。与区政协共同组建12支“为民协商工作小组”,支持“为民协商”平台以群众的方法解决群众纠纷,共巡回参与村镇为民协商会议140余次,指导为民协商平台化解矛盾纠纷1100余件。
二是指导房管协会,集中化解物业类纠纷。针对城区物业类纠纷多发的特点,由城区天平人民法庭发挥类案专审优势,指导辖区12家房产协会调解组织通过人民调解平台集中化解纠纷,2022年以来,共化解该类纠纷1500余件。
三是指导地方商会,高效化解涉企纠纷。充分发挥商会与企业之间纽带作用,根据辖区企业和行业商会的不同特点,在各法庭辖区设立商事商会调解中心6处,指导调解涉企纠纷500余件。指导调解的某劳务服务中心与某园林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入选2023年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四是支持仲裁机构,精准化解金融类纠纷。出台诉裁对接意见,探索由人民法庭直接向仲裁机构分流并支持化解金融类纠纷。2023年以来,共向仲裁机构推送商事纠纷600余件,支持仲裁员调解510件,调解率达83%。
五是支持人社部门,源头化解涉农民工讨薪纠纷。设立“岱法护薪”诉调对接工作站,参与区人社局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工作10余次。其中,山口人民法庭指导调解的一起涉及325名农民工的讨薪纠纷,仅用2天时间在诉前得到实质化解,追回欠薪814万余元。
二、实现分级化解四级协同
在辖区设置巡回审判点6处、诉调对接工作室10个,以网格—社区(村)—乡镇—区政府为层级,实现矛盾纠纷分级化解。
一是以网格为灵敏“触点”。选派37名干警融入辖区1671个网格,对网格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2022年以来,共组织培训24次,指导网格员调处纠纷720余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以社区为重要“节点”。根据城乡法庭不同特点,在社区(村)分别设立诉调对接室、“法润乡村”服务点共20处,因地制宜指导制定乡规民30余份,助推道朗镇里峪村获评“全国文明村”,范镇郑寨子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是以乡镇为有力“支点”。徂徕人民法庭选派“法律服务专员”入乡镇,指导制定农家乐承包经营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等样本。满庄人民法庭助力辖区形成“众议众调”工作法,入选2023年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四是以区政府为关键“耦合点”。选派专业法官团队入驻区综治中心,会同其他解纷力量共同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全区信访量下降18%。
三、落实固本强基五项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坚持每月向区委、每周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指导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人民法庭与11个乡镇综治中心联络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筑牢人才支撑。坚持专业力量下沉,为辖区6处法庭配备员额法官21名,占员额法官总数的34%,配齐配强指导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效能。
三是做优技术服务。深化智慧法院成果应用,加强软、硬件建设,搭建“指导调解e平台”,在人民法庭设立信息化调解室6个,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四是强化考核推动。把指导调解工作纳入人民法庭法官业绩考核,作为评先树优、提拔晋级重要参考,激发工作活力。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两微两网”、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指导调解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80余期,为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1号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会城人民法庭
“村巷法官”促推40%以上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广东江门新会是“中国陈皮之乡”,“一块皮”撬动百亿产业融合发展。会城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施“村巷法官”项目,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该项目获评第二届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一、精准滴灌、授人以渔,指导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
建立“村巷法官”驻村服务机制,合理分配法庭力量下沉一线,指导提升基层自治效能。
一是融入党委基层治理。每季度派员参与辖区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通报辖区诉讼案件情况,并对反映出的治理风险提出防范化解建议。如针对陈皮产业发展,先后报告陈皮产业全链条发展情况、掣肘陈皮产业发展问题等。
二是提升基层调解能力。人民法庭5个审判团队“包干”服务辖区35个村居,每月定期到村居开展普法解纷,指导村居自治。
三是推行“一村一档案”制度。围绕矛盾起源、风险评估、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解纷全过程,详细记录“村巷法官”化解纠纷经验做法。2023年以来,已有4个具有代表性的纠纷化解经验,通过档案记录形式成为“类案化解教学指引”,供基层调解学习参考,助力提升调解技巧和能力。
四是推行示范性诉讼。注重类型化、多发性案件巡回审判,发挥示范性诉讼“一案结、多案了”作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解纷预期,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二、多方联动、共享融合,壮大基层解纷“朋友圈”
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多方调解力量同向发力,推动纠纷分层递进化解。
一是培育基层调解队伍。聘任50名综治网格员兼职助理协助“村巷法官”,组建“村巷法官”、治保主任或调解员、网格员的“三员联动”调解队伍,在群众“家门口”预防化解纠纷。针对诉前未调解成功案件,探索“订正式”观摩指导,通过调解员旁听庭审或观摩法官调解,以点带面形成纠纷解决“范例”,提升基层调解队伍解纷能力。
二是构建多元共治“微系统”。联动劳动、住建、消协等部门及组织,建立“法庭+”调解格局,妥善化解相关领域纠纷,促推辖区四成案件化解在诉前,平均结案周期仅为46天。如围绕新会陈皮特色产业,联动农业研究中心、陈皮协会等力量,组建涉陈皮纠纷专家库(特邀咨询员),为化解行业纠纷提供专业支撑。
三是做实基层解纷间接赋能。立足村居纠纷村居解,调解员、网格员在调解过程中,视情况邀请“法庭+”调解网络力量参与调解,“村巷法官”负责法律指导,对调解成功的第一时间办理司法确认,做到分层过滤、源头化解,力争实现“隐患不出网、纠纷分级调、案件诉前解”。2023年以来,诉前纠纷化解率达61.2%。
三、反向审视、源头预防,切实打好能动司法“组合拳”
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成讼纠纷产生的原因,延伸审判职能,主动研判、精准发力,以“反向视角”向基层组织提出预防建议,推动统一类案化解标准,促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一是延伸职能促规范解纷。结合辖区相邻漏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发等现状,审判团队联动村居委会走访群众,了解原因研究对策,总结提炼出相邻纠纷“三步调解法”,统一物业服务违约金裁判标准等,推动类案调解提质增效。
二是精准建议靶向施治。注重融基层治理于案件办理之中,针对发现的行政管理漏洞、基层自治组织软弱涣散、乡镇民营企业发展不合规、乡村环境污染等问题,结案后主动向责任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023年以来,已发出司法建议9份,反馈率100%。
三是能动普法营造“无讼”“少讼”氛围。丰富基层普法方式,打造 “法润圭峰”课堂,每季度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产业园区活动,把法律、多元解纷方式等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选择“流程最少、用时最短”的最优解纷方式,促推源头减量。已开展“法润圭峰”专题普法13期。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2号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
延伸审判职能
打造双向式、多层式、问诊式指导调解工作新范式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崖城人民法庭位于南海之滨、南山之麓,下辖24个行政村、8个社区、1个居委会,常住人口约21万,辖区内有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资源,融聚古城、红色、旅游、科创四种文化。法庭聚焦专职、能动、规范工作导向,通过多维指导、靶向发力,着力破除诉前调解运行梗阻,提升调解员业务素能,指导矛盾纠纷高效、实质化解。2023年12月,《法治时报》将崖城法庭指导调解做法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推广、宣传。
一、聚焦专职,双向式构建调解“联络站”
一是强化横向指导,设立专职司法联络员。由区司法局指派一名司法联络员,负责收集、反馈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再由专职法官助理对反馈意见进行共性指导和个性答复,形成“1法官助理+1司法联络员+2行业调解组织+26调解小组+N网格员”工作对接格局。
二是做实纵向指导,设立专职法官助理“调解先锋岗”。选派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担任专职指导员,由专职法官助理对诉前案件进行分类梳理、委派、跟踪,系统、精准、常态做好“指导端”服务。2023年,共委派案件325件,调解成功298件,调解成功率91.69%,平均委派用时12天。通过双向指导,2023年辖区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数同比上升23%,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数同比上升36%,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提高13个百分点。
二、聚焦能动,多层式激活多元解纷“源动力”
一是积极服务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建设,“走出去”指导。锚定崖州湾科技城“一港三城一基地”重大战略目标,为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评估会、矛盾纠纷联席会提出风险防控建议,促成200余名群众自愿签订拆迁协议。为辖区100余个新建项目工地、5000余家注册企业、14所高校及科研院所提供点对点司法服务,协同促成287件合同类纠纷、61件知识产权案件诉前调解。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引进来”解纷。吸纳一批知民情、业务精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乡村贤达等入驻法庭,为入驻调解员提供专门化指导和服务,整理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调解指南。自2023年11月入驻以来,共委托93件,调解成功76件,成功率81.72%。
三是积极服务乡村产业振兴,“俯下身”示范。聚焦崖州区是海南南部最大冬季瓜菜基地、渔港基地、芒果基地的资源禀赋,就交易过程中苗头性、多发性纠纷,引导果蔬调委会、行业协会、村(居)委会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以“巡回办案车”流动法庭形式在群众家门口、矛盾现场开展巡回审判68次,指导促成56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及涉农主导产业纠纷止于诉前,变化解矛盾为促进行业治理。
三、聚焦规范,问诊式补齐调解力量“专业课”
一是推行“业务指导员+包片指导”。在辖区5个大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点,由包片法官担任调解业务指导员,重点指导调解案件的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调解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023年共指导调解各类案件32宗,调解成功26宗。其中,通过调前研判、调中参与、调后回访的方式,指导化解“12·27”等4宗人身伤亡案件、“10·15”等6宗督办信访案件。
二是推行“定期培训+入群指导”。以实用、实战、实效为导向,选派业务骨干与区司法局定期对人民调解员开展集中培训,2023年共开展业务培训8次。邀请调解员参与诉中调解、旁听庭审、评阅人民调解协议书16次。推行“庭长观摩庭”供调解员学习,并积极入驻调解员工作群,全天候解答调解员各类业务咨询。
三是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系统梳理近五年法庭案件的案由、类型及成因,针对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民间借贷等多发案件,制作案例汇编和类案提示书,定期推送给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引导当事人按照示范案例行事。2023年9月,39名农民工讨薪纠纷一次化解、一次履行,获《三亚日报》报道。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3号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
构建“143”工作模式做实指导调解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合多元力量、优化机制框架、强化配套支撑,不断前移服务端口,加强调解指导,有效增强辖区多元解纷效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构建一个矩阵,拓宽指导调解覆盖面
多措并举凝聚调解力量,强化调解业务指导,实现人员数量和解纷质量“双提升”。
一是壮大指导调解力量。推动崇州市委出台《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条措施”》,构建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的“1+N”队伍体系。搭建以村社两委委员、网格员、调解员和五老乡贤为主的调解人员库,吸纳怀远商会调委会、鸡冠山“百姓裁判团”等特色调解组织,聚合优质调解力量。
二是延伸指导调解触角。以法庭为中心,构建“联络到乡镇、下沉到社区、延伸到院落、融入进网格”的分层指导调解模式。两名法官担任辖区四个乡镇调解指导员,主动走访提供法律咨询10余次,前置化解纠纷40余起。邀请村干部、调解员等旁听庭审200余人次,开展调解员专项培训5期,参加网格员例会4次,跟班指导调解6案。
三是建强指导调解团队。以热心工作、经验丰富为标准选任法庭专职调解员,组建“法官+调解员+法官助理”团队,法官适时开展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指导,法官助理全程协助,提升调解成功率和效果。2021以来,诉前调解成功率34.68%。
二、制发四类图表,提升指导调解专业性
创新指导调解方法,制发调解要素表等“三图一表”,模板化、样本式指导调解员开展工作。
一是设思维导图,调解思路清晰明了。剖析辖区涉环境资源、古镇旅游、木器加工、土地整理等纠纷的矛盾症点、调解要点,绘制类型化纠纷调解思维导图。制作调解指导典型案例6期21例,将“思维导图+调解案例”相结合,流程化、可视化指导调解员找到调解思路。
二是绘纠纷热点图,调解对象有的放矢。根据辖区4个乡镇司法审判大数据分析,绘制“常见纠纷热点图”,为针对性预防、提前介入该类纠纷提供参考。2023年预判怀远镇木器加工小微企业、街子镇茶园村可能出现的批量诉讼风险,向两镇政府及时制发纠纷预警函,促进相关部门妥善化解风险。
三是制流程图,调解步骤规范有序。绘制流程图,详细介绍调解、诉讼、诉调衔接等流程,在司法所、综治中心、调解室等公示,提升群众知晓度。通过对比凸显调解便捷高效、节约成本、隐私性强等优势,引导539名当事人诉前选择调解化解纠纷。
四是作要素表,调解争点一目了然。制作要素表,提取案件基本情况、自认事实、争议事项等要素。调解时,调解员根据要素表归纳争议焦点,针对性开展调解,提升调解效率。调解不成的,通过要素表固定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为后续快速开庭、实质化审理做好准备。
三、强化三项配套,确保指导调解实效性
强化智力、技术、机制等支撑,因“事”制宜提供针对性调解,回应多元司法诉求。
一是以专家智慧支撑专业化调解。成立四川省首个环资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聘请25名环资类、法学类专家担任专家库成员,参与涉农、涉环资类案件的调解咨询、联合调研。2021年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完成某鞋厂危废物品处置,有效避免损失扩大。
二是以“数字法庭驿站”开展全时空调解。以“数字法庭”试点为契机,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设立“数字法庭驿站”7个,开启远程调、分步调等调解“快车道”。聘任“崇法说理员”“智诉辅导员”60余名,指导开展诉讼咨询、调解指导等工作,完成线上线下调解45起。
三是以保障激励推进可持续调解。积极争取地方支持,将调解经费纳入地方财政保障,配合司法局出台文件加强调解管理,提升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动力。打造调解模范人物,宣传典型事例30余次,扩大调解影响力,提升当事人信赖度。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4号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
从“源”做起 三个“单方”治好指导调解“大难题”
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安场人民法庭辖26个村居13.3万人,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近年来,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强化“法官工作站点、一站式线上解纷平台、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三项措施,向纠纷源头发力,做深做实做细指导人民调解,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与历史年度峰值相比,2023年安场人民法庭收案降幅达39.8%。
一、做实法官工作站点,打通指导调解“地面通道”
制定《关于加强法官工作站建设的工作措施》,织牢法庭、未设法庭乡镇、村居三级联调网络,解决指导调解触角不深的问题。
一是夯实站点,筑牢调解阵地。先后在瑞濠移民安置点、瑞溪镇、三江河畔设立法官工作站,选派办案单元常驻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在26个村居设立法官工作点,明确一名干警为“法治副村长”,负责联系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精准指导,提升调解能力。在法官工作站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诉前调解等,让人民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工作流程、方法技巧、文书制作等技能,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019年以来,已指导辖区人民调委会工作120余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70余人次,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1450余件。
二、建好线上解纷平台,架起指导调解“空中桥梁”
制定《安场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畅通诉调对接平台,解决指导调解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主动对接,拓宽调解渠道。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大格局,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构建政法委员+综治办+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居的“1+5”多元解纷格局,邀请辖区司法所、村居等单位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展开一对一指导培训。截至目前,已吸纳29家人民调解组织和31名人民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二是全程指导,提升调解质效。以乡镇为单元,建立以法官、政法委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长、村居主任等调解骨干为主的多元解纷微信工作群,全天候提供点对点线上解纷答询,并针对婚姻家事、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劳务合同等常见多发纠纷进行类型化指导,对调解程序、调解内容、文书制作等重点问题进行实时提示,确保调解过程规范高效合法。目前,已通过平台和微信群在线分流案件1472件,调解成功1017件,司法确认138件,调解成功率69.1%。
三、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插上指导调解“腾飞翅膀”
执行《正安县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解决指导调解依据单一的问题。
一是整体推进,提供调解依据。成立“两约”制订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院党组班子联系法庭责任,实行员额法官一对一包保村居,从实体和程序上指导修订和完善“两约”。将违规操办酒席、收取高额彩礼、低俗婚闹、不赡养老人、人居环境脏乱差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纳入“两约”规范内容,推进移风易俗和乡风文明,用村民自治“小宪法”做好基层治理“大文章”。目前,已实现辖区26个村居“两约”全覆盖,依托“两约”打造“无讼村居”4个。
二是全面执行,确保调解实效。将推动“两约”执行情况纳入法庭干警年终绩效考核,作为参与诉源治理业绩予以考量,严格兑现奖惩制度。支持基层调解组织依据“两约”调处矛盾纠纷,对调解达成协议的依法予以司法确认,用司法力量保障“两约”实施,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前端。2019年以来,村居“两委”运用“两约”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00余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22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
凝聚力量培育精兵 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人民法院红旗人民法庭赓续周恩来总理命名“红旗人民公社”红色血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配强力量、苦练内功、多方联动,做实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促推人民调解积极发挥作用,最大限度把矛盾调处在诉前、纠纷化解在萌芽。
一、广纳贤才,组建调解“生力军”
一是层层筛选配齐调解力量。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吸纳综治、司法、信访、妇联等15个部门驻点调处,依托四老人员、致富带头人、乡贤达人等熟悉村情民意天然优势,支持司法所通过“庭所联动”组织108人建立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村村都有调解员、解纷网络全覆盖。
二是精准分类建立调解智库。结合多发频发纠纷类型,建立婚姻家事、涉农、劳资、借贷、交通等8大调解人才库,将退休法官、有调解经验的老党员等吸纳入库,受到周恩来总理接见的养蚕人沙尔汗大妈“红色血脉传承人”海日古丽·乃麦提成为金牌调解员,年度化解各类纠纷200余件。
二、以培增效,搭建调解“练兵场”
一是强基赋能“集中培”。发挥人民法庭法治教育基地作用,以《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实用法律为重点,对辖区724名“法律明白人”进行“浸润式”集中培训56场次,一体同步提升调解能力水平,助力沙雅县成功创建“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试点县”。
二是靶向发力“分类培”。坚持“多方联动+专业引领+分类培训”,成立由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妇联主席等组成的专业讲师团,为8大调解员人才库量身定制婚姻家事、涉农、劳资等多发纠纷培训课程,年度开展分类培训32场3600人次,精准提升类案调解能力,家事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劳资纠纷当场兑现率达87%。
三是精准聚焦“跟案培”。在行政、司法调解和巡回法庭基础上,“坐下来听+走出去看”相结合,构建“1+N”以调带培机制。近两年来,人民调解员跟案化解纠纷673件,公布农药损害、承包果树死亡等纠纷典型案例,示范诉讼、批量调解,98%以上纠纷调解化解,人民法庭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能持续落实落细。
三、协同联动,吹响调解“冲锋号”
一是初步预判分流调。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组建由政法书记、人民法庭庭长、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构成的调委会,定期分类研判,以“群众点单+人民法庭接单+中心派单”方式,将424件纠纷归口分流至村(社区)、行业部门就地化解,人民调解员家门口解纷331件,调解率98.80%。
二是“线上+线下”专业调。充分运用“综治视联网+金胡杨共享驿站”内外网联合平台,畅通一窗登记、分流转办、调解处理、联合化解、办结反馈、定期回访6步闭环解纷渠道,推动矛盾纠纷精准分类、有序流转至8大线下人民调解组织;创新“婚姻家事调解五步法”等调解品牌,离婚诉讼案件逐年下降,2022年、2023年同比分别下降75.15%、65.90%,调解和好率逐年上升至56%。
三是前端预警源头调。构建“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季度动态监测乡(镇)、村诉讼案件增量,对10件以上的红色预警村靶向施治,10件以内的黄色提醒村研判预警,无案件的绿色巩固村常态释法,向乡镇提出司法建议书6份、预警方案4个,源头预防红旗镇路灯安装、拾花工派遣、棉花不结铃等群体性纠纷隐患成诉,7个村成功创建“无讼村”,平安乡村建设根基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和谐善治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