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二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研讨,围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第二专题——“坚持勇于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进行研讨交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绍田主持,全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有关同志列席。
交流研讨前,中心组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求是》杂志刊载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并网络参观武汉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
会议认为
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党的最大优势,这是由党的宗旨和理想决定的,也是由党的初心和使命、党的革命性和斗争性决定的。每名党员干警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站稳政治立场,把稳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
会议要求
党员干警勇于自我革命,就要夯实理论武装,开展实践活动,在做到“两个维护”中坚定理想信念;要真诚为民奉献、淡泊名利、行有所至,在拒腐防变中保持高度严格自律;要接受制度约束、组织监督,在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中强化他律。要在持续净化思想、组织、队伍中坚持自我革命,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在更新观念、创新模式、革新动能中落实自我革命,不断开创司法事业新境界;在领导干部引领、提升能力素质、主动整改问题中推进自我革命,顺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全面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做出更大司法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