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在这里祝福所有的小朋友们节日快乐!节日欢喜之余,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共创儿童安全成长环境,天津二中院法官们送出防拐秘籍,家长和小朋友们一起学起来!
家长们需要做的
1.不要让孩子离开家长视线范围,不要带小孩到偏僻人少的地方。
2.不要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或店铺里,不要把孩子交给陌生人看管或带走。
3.教会孩子背诵家庭成员姓名和电话号码等家庭信息,对孩子进行防拐教育,使其掌握防拐技能。
4.教孩子辨认警察、军人等穿制服的人员,教育孩子一旦走失,马上找穿制服的人求助。
5.找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聘请保姆,时常提醒保姆和家人提高防范意识。
6.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或其他人。
7.不要把有不良嗜好的朋友带回家中。
8.在社交媒体上要注意保护孩子的隐私,不随意透漏家庭信息。
小朋友们一定要牢记的
1.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要明确告诉对方:“请等我爸爸、妈妈在家时再来。”即便不是陌生人,爸爸妈妈事前没有交代也不能开门。
2.在学校时,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要私自走出校园,出校园一定要向老师请假。
3.放学回家时,千万不要跟陌生人或所谓父母的“熟人”、邻居走,除非父母提前有安排,由老师与父母取得联系,得到确认后才可以。
4.与父母外出走散了,应该向警察、保安等穿制服人员求助,或向银行、超市、商场里的工作人员求助与父母联系,避免跟陌生人去找家长。
5.不接受陌生人相约、求助的邀请,不接受陌生人的食品、物品,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
法律小贴士:
拐卖儿童犯罪的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