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2)津02刑更12-26号
本院于2022年1月7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梨园监狱提请的对鞠培军等15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鞠培军等15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28024829(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驻梨园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邮编300210)。
2022年1月7日
天津市 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 | ||||||||||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 ||||||||||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 天津市梨园监狱 | |||||||||
提请减刑案号 | (2021)津02刑更12-26号 | |||||||||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 |||||||||
序号 | 案号 | 姓名 | 年龄 | 原审法院 | 罪名 | 原判刑罚 | 服刑场所 | 历次减刑情况 | 奖励依据 | 提请意见 |
1 | 陈建力 | 70 |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诈骗 | 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10万元未履行,非法所得50万元予以追缴未执行 | 梨园监狱十监区二分监区 | 自动失效减刑三次:2015年12月减刑10个月;2017年7月减刑8个月;2019年3月减刑8个月 | 再审案件 | 减刑一年十一个月 | |
2 | 李胜 | 52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聚众斗殴 | 有期徒刑四年 | 梨园监狱四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一个月 | |
3 | 李德胜 | 38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 聚众斗殴 | 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梨园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二个月 | |
4 | 马金良 | 38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走私废物 | 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0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5 | 刘伟 | 42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抢劫、强奸 | 有期徒刑八年,罚金2000元已履行 | 梨园监狱二监区一分监区 | 2018年9月被减刑九个月;2020年4月被减刑8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四个月 | |
6 | 李洪君 | 43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强制猥亵妇女,抢劫 | 有期徒刑十四年,剥权一年,罚金一万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二监区二分监区 | 2018年12月被减刑八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六个月 | |
7 | 李国辉 | 41 | 天津市东丽人民法院 | 抢劫 | 有期徒刑六年,罚金5000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8 | 陈杰 | 33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抢劫 | 有期徒刑四年,罚金3000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9 | 陈长国 | 42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绑架 | 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0000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 | 2016年12月被减刑9个月;2018年8月被减刑8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三个月 | |
10 | 缴克南 | 37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组织卖淫 |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罚金60000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11 | 杨培芝 | 41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强奸 |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千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12 | 鞠培军 | 35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职务侵占 | 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年 | 梨园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八个月 | ||
13 | 林福财 | 50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强奸,猥亵儿童 | 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梨园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三个月 | |
14 | 范全祥 | 41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强奸 | 有期徒刑八年一个月年 | 梨园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 2018年4月被减刑7个月;2020年3月被减刑7个月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一个月 | |
15 | 李子木 | 34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 敲诈勒索 | 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罚金50000元已缴纳 | 梨园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 无 |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 减刑七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