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事务外包服务等经费(办案用车更新 中央) | |||
主管预算部门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及代码 | 【20310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属性 | 一次性项目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至202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72.3 | 其中:财政拨款 | 72.3 | |
其他资金 | 0.0 | |||
绩 效 目 标 | 完成办案用车更新,确保行驶安全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办案用车更新数量 | 约4量 | |
质量指标 | 办案用车更新达标率 | >98%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办案用车更新工作 | 按时完成 | ||
成本指标 | 保障办案用车更新经费 | 约7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 满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更新车量持续使用年限 | >15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办案用车使用人员满意度 | >90%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外包服务等经费(中央) | ||||||
主管预算部门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及代码 | 【20310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属性 | 一次性项目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至202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80.0 | 其中:财政拨款 | 80.0 | ||||
其他资金 | 0.0 | ||||||
绩 效 目 标 | 完成审判用办公设备购置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政府采购单数 | >1单 | ||||
质量指标 | 办公设备正常使用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办公设备使用年限 | >10年 | |||||
成本指标 | 审判用设备购置经费 | 约5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运行 | 有效保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审判工作提供长效有力保障 | 显著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使用满意度 | >90% |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院办案业务、业务装备及审判辅助外包服务等经费(中央) | |||
主管预算部门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实施单位及代码 | 【20310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项目属性 | 一次性项目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至2021 | |
项目资金 (万元) | 532.4 | 其中:财政拨款 | 532.4 | |
其他资金 | 0.0 | |||
绩 效 目 标 | 完成2021年全年办案业务及审判辅助等保障工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审判等辅助工作人数 | >50人 | |
质量指标 | 信息化装备正常使用率 | 96% | ||
审判辅助人员工资发放到位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服务保障天数 | >251天 | ||
辅助人员工资发放及时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信息化运维经费 | 约100万元 | ||
集约化送达经费 | 约7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运行 | 有效保障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审判提供长效有力保障 | 显著提高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诉讼参与人员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