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切实落实院党组关于速裁工作的部署要求,天津二中院速裁团队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招法,积极探索在云端网络庭审工作中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开拓新型庭审记录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在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与王某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等三起案件审理过程中,速裁团队在庭前主动对接技术部门,对法庭录音录像设备进行反复调试演练,共同梳理潜在问题,加强预判提前应对,确保全部庭审过程完整录入、高度还原。在庭审开始后,承办法官首先向各方当事人告知法定诉讼权利和义务,并就是否同意采用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征求了各方意见。在征得当事人一致同意后,庭审过程通过专门设备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并在闭庭后第一时间刻录庭审光盘,由有关人员签字后封存入档。整个庭审过程高效、流畅,各方当事人对于法院采取无纸化庭审记录方式审理案件均给予了肯定和认可。
速裁团队探索适用以庭审录音录像代替庭审笔录,实现了庭审活动的客观记录和全程留痕,省去当事人庭后校对、修改笔录等环节,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因笔录记载不全、不准引发的争议,切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此外,采取此种庭审记录模式,法官和书记员的精力从紧盯庭审笔录、避免漏记重要表述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诉讼参与各方聚焦于举证质证、辩论等核心庭审环节,精准靶向“案多人少”矛盾,减轻了工作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有力提高了庭审质量和效率。
下一步,速裁团队将继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不断探索符合速裁特点的新型办案模式,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速裁审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