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案件快报
普法小课堂 ▏酒驾的后果你承受不起!
  发布时间:2019-08-21 15:03:13 打印 字号: | |


hello,各位小伙伴们,普法小课堂又和大家见面了!有段时间没见,大家有没有想念我们啊。我们对普法小课堂栏目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内容更加详实、排版也更用心了,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们!本期小课堂,小编和大家说说酒驾的法律后果,供大家参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远离酒驾,平安回家。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