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依法对辖区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4、受理不服本院和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7、监督指导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8、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
9、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0、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本院的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3、承办其他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内设 17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14939.2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1442.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14939.2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1442.60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 1442.60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14939.2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1442.60 万元,其中:
办案经费及业务装备费项目支出 1261.70 万元,主要用于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购置维护等;
差旅费项目支出 60 万元,主要用于 因公出差路费;
电子档案系统加工项目支出63 万元,主要用于 诉讼电子档案系统加工;
聘任制书记员工资项目支出450 万元,主要用于 统一招聘聘任制书记员工资。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18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347.90 万元,包括办公费 254.30 万元、印刷费 46.80 万元、邮电费 185.50 万元、差旅费 215.00 万元、会议费 3.70 万元、福利费 131.90 万元、日常维护费 411.00 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0 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179.80 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93.20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308.5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30 万元、其他费用 397.9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917.10 万元,主要项目是:远程立案自主一体机 65.00 万元,执行指挥中心诉服中心大屏更新 115.00 万元,电子档案系统加工 63.00 万元,物业管理服务 308.50 万元,办公家具更新100.00 万元。
(三)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四)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一、财政拨款 | 14,939.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事业收入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13,363.6 | |
三、上级补助收入 | 三、教育支出 | ||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经营收入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其他收入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74.2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01.4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4,939.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4,939.2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二十、结转下年 | ||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
其他结转和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14,939.2 | 支 出 总 计 | 14,939.2 |
注:各部门预算草案中未填列资金的收入、支出栏次不显示。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总计 | 财政拨款 | 事业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经营 收入 | 其他 收入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小计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其他结转和结余 | ||||||||
14,939.2 | 14,939.2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 | 总 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经营 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其他 支出 |
合 计 | 14,939.2 | 13,104.5 | 1,834.7 | ||||
公共安全支出 | 13,363.6 | 11,528.9 | 1,834.7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74.2 | 874.2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01.4 | 701.4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项 目 | 预算资金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14,939.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二、公共安全支出 | 13,363.6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三、教育支出 | ||
四、科学技术支出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74.2 | ||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01.4 | ||
八、节能环保支出 | |||
九、城乡社区支出 | |||
十、农林水支出 | |||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 |||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四、金融支出 | |||
十五、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十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十九、其他支出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14,939.2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14,939.2 |
四、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二十、结转下年 | ||
一般公共预算结转和结余 | |||
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和结余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和结余 | |||
收 入 总 计 | 14,939.2 | 支 出 总 计 | 14,939.2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 算 资 金 | 备 注 |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14,939.2 | 13,104.5 | 1,834.7 | |
公共安全支出 | 13,363.6 | 11,528.9 | 1,834.7 | |
法院 | 13,363.6 | 11,528.9 | 1,834.7 | |
行政运行 | 11,528.9 | 11,528.9 | ||
案件审判 | 1,834.7 | 1,834.7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74.2 | 874.2 |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874.2 | 874.2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74.2 | 874.2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701.4 | 701.4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701.4 | 701.4 | ||
行政单位医疗 | 439.1 | 439.1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62.3 | 262.3 | ||
注: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填列,明细到类、款、项三级科目。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 算 资 金 | 备 注 | ||
合 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 计 | 13,104.5 | 9,933.5 | 3,171.0 | |
工资福利支出 | 9,851.6 | 9,851.6 | ||
基本工资 | 1,658.4 | 1,658.4 | ||
津贴补贴 | 3,088.8 | 3,088.8 | ||
奖金 | 138.2 | 138.2 |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 874.2 | 874.2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437.1 | 437.1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62.3 | 262.3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30.6 | 30.6 | ||
住房公积金 | 2,507.5 | 2,507.5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54.5 | 854.5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171.0 | 3,171.0 | ||
办公费 | 254.3 | 254.3 | ||
印刷费 | 46.8 | 46.8 | ||
水费 | 26.0 | 26.0 | ||
电费 | 153.8 | 153.8 | ||
邮电费 | 185.5 | 185.5 | ||
取暖费 | 93.2 | 93.2 | ||
物业管理费 | 308.5 | 308.5 | ||
差旅费 | 215.0 | 215.0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8.3 | 8.3 | ||
维修(护费) | 411.0 | 411.0 | ||
会议费 | 3.7 | 3.7 | ||
培训费 | 26.0 | 26.0 | ||
公务接待费 | 4.1 | 4.1 | ||
劳务费 | 326.9 | 326.9 | ||
工会经费 | 81.2 | 81.2 | ||
福利费 | 131.9 | 131.9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0.3 | 120.3 | ||
其他交通费用 | 366.6 | 366.6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10.0 | 10.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7.9 | 397.9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1.9 | 81.9 | ||
离休费 | 14.5 | 14.5 | ||
退休费 | 65.4 | 65.4 | ||
医疗费补助 | 2.0 | 2.0 | ||
注:本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填列,明细到类、款两级科目。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 算 资 金 | 备 注 |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 计 | 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注: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填列,明细到类、款、项三级科目。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 132.7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121.7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 。具体情况:
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8.3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8.30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此项经费由高院保障。
二、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120.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20.3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2017年预算相同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减少 130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
三、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1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17年预算相同。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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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合 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 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32.7 | 8.3 | 120.3 | 4.1 | ||
备注:上述数据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