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积极推进庭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庭审旁听制度,对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旁听,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法庭数字化建设,强化科技法庭应用,完成了全部法庭的数字化网络建设,所有法庭均具备以视频、音频、图文等方式公开庭审过程功能。2016年11月11日,天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杜家成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农业机械管理站、天津市东方金驼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绿空间模块装备(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