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红卫亲自承办并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庭长袁连勇、助理审判员乜红共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撤销卫生证书上诉一案,并当庭宣判。部分群众到庭观摩旁听。
天津恒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委托案外人向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进口一批商品。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申报后,经检验检疫合格,向天津恒谷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出具了《卫生证书》,其中包括黑松白鹿豪华千年寿纯米大吟醸清酒、黑松白鹿庆祝清酒等从日本进口的四种清酒产品,并载明"根据卫生学调查及检验结果,该批进口日本黑松白鹿豪华千年寿纯米大吟醸清酒等所检项目符合我国食品卫生要求,标签经审查合格,须加贴合格的中文标签后,方可销售"。2014年12月,付怀军分四次在经销商开设的网店中购买了黑松白鹿庆祝清酒,产品标签的原料中显示有金箔。付怀军认为该产品添加金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诉至原审法院,请求撤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证书》。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酒类食品中添加金箔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涉案产品出具《卫生证书》不符合相关法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故判决撤销该《卫生证书》。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不服原审判决,向天津二中院提出上诉。
开庭前,审判长王红卫组织合议庭成员与庭前准备人员进行对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亲自总结庭审双方争议焦点,拟定庭审提纲,梳理法律法规。其中对检验程序是否合法以及金箔能否添加在食品中的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地庭审分工,为合议庭指明庭审方向。庭审中,审判长驾驭庭审思路清晰,提问环环相扣,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一指出。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及时合议,并一致认为,上诉人对报检的四类进口商品中的三类进行了抽样检验,而对被上诉人购买的添加有金箔的清酒未进行抽样检验,对该类清酒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的行政行为违法。一审法院未对《卫生证书》所载明的内容进行区分,即判决撤销该《卫生证书》涉及的全部内容不当,故对一审法院判决予以改判。
食品安全关系民生,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关注度极高,特别是进口食品检验存在法律规范漏洞,如何促进行政机关在当前的商业大潮中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行政也是当前社会管理的难题。王红卫院长充分发挥其行政专业特长,带头承办专业性强、疑难复杂案件,对于带动法院整体办案水平提升、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该案高度重视,相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并表示对审判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分析、总结,把行政诉讼作为推动依法行政的重要平台,积极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