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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被虐杀猫狗报仇 竟肆意对他人施暴 上海六名“爱猫狗人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1-27 10:00:43 打印 字号: | |

 

 
 
      六名“爱猫狗人士”因怀疑刘某、伊某是虐杀猫狗者,便对二人实施殴打,最后发现打错了人。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吉某、徐某等六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的刑罚。
    吉某、徐某等六名男女青年都是“爱护动物”微信群的成员,大都具有较高文化层次,因为对小动物的热爱,他们成了朋友。
    2015年7月初,网上流传两段有人在虐杀猫狗的视频,他们看到后异常气愤,通过一些零星资料,就武断地认为被害人刘某、伊某就是网上流传的虐杀猫狗的人。随后,这六人在微信群里进行谋划,决定给对方以教训,为被虐杀的猫狗“报仇”。
    7月30日晚上,曾某以领养宠物狗为借口,将两名被害人带到浦东永泰路和上南路西南侧的树林里。碰面后,曾某发现不对,遂通过微信告知其他人说他俩不像是虐杀猫狗的人,但可能是虐杀猫狗团体中的成员。即便如此,他们仍没有放弃教训的念头,不仅肆意殴打、剪头发,还将猫粪塞到被害人的嘴里……
    吉某、徐某等六人的暴力行为,造成被害人刘某右眼眶下区软组织挫伤,左上肢、右肘部、右侧后背部等多处擦伤,被害人伊某枕顶部头皮挫伤,左耳后、左颈部擦伤,腰背部、左肘后、右膝前擦伤。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刘某、伊某二人的伤势均已构成轻微伤。
    法庭上,六名被告人均表示十分喜欢小动物,平时一直参与保护小动物的公益活动,本意还是出于爱护小动物,不希望别人虐杀它们。同时,他们也对自己的冲动行为表示后悔。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吉某、徐某、曹某、顾某、蓝某、曾某在公共场所共同肆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曹某、顾某具有自首情节,吉某、徐某、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蓝某当庭自愿认罪,且上述被告人均能对被害人作出经济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均可从轻处罚或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富心振)  
    ■连线法官■
    爱动物,更应该爱人类
    该案主审法官丁晓青介绍说,现代社会,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动物保护行为日渐增多,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时见诸报端。作为一种“主义”,动物保护渊源深厚,内涵外延都异常丰富。哪怕按最朴素的理解,爱己及人,乃至爱己及它,这都是富有积极意义的理念和行动。但凡事都不能过分,一些极端的动物保护者,其激烈姿态和行为方式更不足取,至于诉诸暴力则已触犯法律,涉嫌违法犯罪了。
    丁晓青说,正值青春年华的六名“爱猫狗人士”,以爱护小动物、教训虐杀猫狗者为借口实施犯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令人惋惜。我们要爱动物,更应该爱人类,而不能把对小动物的爱演变成对他人的恨,把爱护小动物的善行转变成针对他人的暴行。最为重要的是,在做一名慈善高尚的动物保护者之前,首先要学会当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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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