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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他人证件办卡67张盗刷51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5-12-01 09:19:33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冒用他人之名办理67张交通银行信用卡,疯狂刷卡套现51万余元。今天(30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刘伟有期徒刑九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中旬,刘伟以100元左右一张的价格,从广州那边的网名为“助你发财”处购买了上百张他人遗失的身份证,然后再通过软件查明证件主人的相关信息,又从网名为“神州侦探”处购买身份证主人的银行征信报告。刘伟又通过淘宝网,购买了100多张移动和联通手机卡,并冒用“周信光”和“王宇鹏”之名,办理了商户名称为“信页建材商行”和“南通震宇外贸经销部”、收单机构分别为“汇付天下”和“快钱”的两台POS机。

    随后,刘伟冒用孙某等人的名义,申办了交通银行信用卡67张,并用其中的59张信用卡实施刷卡套现、刷卡消费骗取银行巨额钱款。短短5个月时间内,刘伟即盗刷交通银行51.49万元。其间为不使银行察觉,他也对冒用套现的卡进行少量还款。

    2014年3月21日,前述提及的孙某突然收到交通银行的最后通牒,银行告知他的信用卡已透支巨款,敦促其立即还款。孙某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刘伟落网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真名叫吕磊的“神州侦探”。今年1月9日,鼓楼区法院以被告人吕磊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伟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刘伟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正确,认定的诈骗金额准确,法院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立功表现等因素,故对其作出前述判决。

    ■连线法官■

    银行监管漏洞亟须关注

    针对此案的判决,该案承办法官张文菁说,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如今较为普遍。而类似该案被告人通过网购他人遗失身份证及相对应的银行征信报告,然后冒用他人名义办卡并实施恶意透支诈骗银行巨款的,还极为罕见,应引起公众尤其是银行业的高度关注。

    张文菁说,此案暴露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监管不到位,以致不法人员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开买卖他人遗失的身份证,最终导致被刘伟等犯罪人员利用;二是银行内部监管有漏洞,使得内鬼有机会将用户的个人征信信息卖出,为犯罪分子实施犯罪提供了帮助;三是银行在信用卡发行上只顾发行业绩,忽视事后监控。被告人刘伟2013年10月以后办理的67张信用卡,寄送地址均为南通市通州区栖枫西路17号,而卡主户籍地分布在全国各地,涉案银行居然没有发现异常,若银行尽到发卡前的审查义务,刘伟兴许早被抓获归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自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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