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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在全国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会议 介绍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5-09-25 14:24: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第二次案例指导工作会议上,天津二中院作为受邀请的三个中院代表之一,介绍了近年来开展案例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最高法院有关领导的肯定。近三年来,天津二中院共有2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4件案例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刊登,3件案例在《人民司法》(案例版)刊登。另外,还有22件案例入选天津高院参考性案例、研讨性案例,4件案例在全国法院各类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天津二中院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分级管理、专兼结合的组织体系。明确审委会、研究室和业务庭三级管理主体的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方式,实现整体合力下的高效运作。由研究室工作人员担任专职案例通讯员,同时各审判业务部门确定一至两名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案例通讯员,有效整合了专职人员上传下达的中枢作用和兼职人员贴近审判一线的各自优势。
   二是建立优化程序、强化监督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建立"两段式、不间断"审判模式,突出庭前准备程序,实行即时随机分案、即时开庭、即时评议、即时当庭宣判,有效消除了因不当干预、权力寻租给案件质量带来的隐患,为精品案例的生成创造了良好土壤。实行定期随机组成合议庭机制、专业法官会议咨询制度、院庭长常任审判长办案制度、庭审随机评查制度、合议笔录专项评查制度等一系列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有效保证了庭审、合议和文书质量。
    三是建立渠道畅通、规范有序的案例发现和编写机制。建立全面渗透的案例推荐渠道,鼓励干警在受理立案过程中,以及案件评查、专题调研、司法建议、庭审观摩、总结审判经验等工作中发现符合案例条件的,及时向审判庭或研究室推荐。同时,加大案例编写力度,成立案例编写工作小组,由庭长或副庭长担任组长,必要时吸收调研骨干参加。
    四是建立统筹协调、专业规范的案例论证研究机制。建立案例遴选库,将各审判庭推荐的备选案例全部纳入,作为案例论证研究的案源。明确案例遴选条件,细化为八项具体标准。建立"三审一咨询"机制,案例审议要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室、审判委员会三审决定,必要时组织学者和资深法官进行专题论证咨询。
    五是建立透明开放、效益多元的案例应用推动机制。除了开发和应用各类案例应用平台、在法官培训中推行案例教学之外,还结合案例实践,推动民商事案件裁量规范化、标准化,出台了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12类案件的审判指引,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判问题。同时,重视案例公开宣传,2010年以来向社会发布19份审判白皮书,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和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宣传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
    六是建立评价公正、奖惩分明的绩效考评机制。实行案例工作指标的目标化管理,定期考核、通报完成情况,作为部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并与干警个人评先评优、晋级晋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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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