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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演艺集团董事长顾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发布时间:2015-07-09 15:02:13 打印 字号: | |
来源:新华法治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顾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调查。

    顾欣简介:

    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民盟江苏省副主委、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现任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省演艺集团终身艺术指导。中国艺术研究院博士生导师、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生导师和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兼职教授,荷兰埃因霍温市立艺术学校和梵高芬市音乐学校客座教授,终身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多次获得国内外奖项和荣誉。曾先后出访美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瑞士、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土耳其和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多次被邀请参加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及深圳电视台的演出。

    1986年获第二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专业组美声唱法第一名,同年赴法国参加第十六届巴黎国际声乐大赛,获特别奖;1987年6月在“上海国际艺术节”与美国北岭加州大学歌剧团同台,主演歌剧《波西米亚人》;1988年5月在十三届《上海之春》与美国旧金山歌剧院演员同台,主演歌剧《托斯卡》。1988年6月奥尼尔戏剧节主演歌剧《鲸油》;1988年11月在“八八香港艺术节”与香港、台湾艺术家同台主演歌剧《西厢记》;1989年10月在第二届中国艺术节(华东、南京)上主演歌剧《弄臣》,获首届江苏“紫金戏剧奖”;1990年在湖南株州举行的全国歌剧汇演中获文化部颁发的优秀演员奖;1991年9月获首届文化部颁发的“文华奖”;1992年5月获第九届全国戏剧“梅花奖”;1992年10月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学艺术大奖”;1997年10月获第一届江苏文化艺术“茉莉花”特别荣誉奖;1998年8月获第八届文化部颁发的“文华表演奖”;2010年6月获文华导演奖,同年7月获荷兰国际艺术节指挥金奖。2011年荣获2010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来源: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网站)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简介: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原中国东方歌舞团的基础上,于2009年11月转企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其前身——中国歌舞团和东方歌舞团,是在党和国家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下创建的新中国最负盛名的国家歌舞团。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歌舞团与东方歌舞团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沃土,遵循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勤奋耕耘,开拓进取,创造了辉煌的艺术成就,在相当一个时期,集中代表了我国音乐舞蹈艺术的最高成就,在新中国的外交战线上,发挥了“文化使节”的独特作用。

    目前,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已经形成了以东方歌舞团、中国歌舞团、东方民乐团、东方流行乐团、音乐剧团等五个艺术表演团体和舞美公司、演出公司、经纪人公司、出版影视公司等四个子公司为主体的集团化、规模化的经营体系;拥有一大批具有深厚艺术造诣、在国内外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艺术家,如著名歌唱家王昆、李谷一、刘秉义,著名作曲家谷建芬、王佑贵,著名舞蹈家莫德格玛、阿依吐拉、崔美善、姚珠珠及当前活跃在我国艺术舞台上的著名编导陈维亚,著名歌唱家成方圆、牟炫甫、郭蓉、崔京浩、张燕,著名作曲家卞留念,著名演奏家周维,著名灯光设计师沙晓岚……这一连串闪光的名字,不仅是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荣耀,也是中国艺术领域的财富。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音乐舞蹈艺术的优秀传统,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音乐舞蹈艺术的精华,积极进行艺术创新,探索新样式,形成新风格,研发新品种,拓展新领域,实现“演艺为主、多元发展,演艺产业化、产业立体化”的发展目标,打造全国一流的知名度最高,资源基础最雄厚,演艺产业链最完备,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级大型演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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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