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开始,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调整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亦同步实施,给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带来新的变化。天津二中院在立案工作中,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保障当事人诉权。5月1日至5月15日,天津二中院立案总体趋势稳中有升,行政案件增幅明显。
此前,民商事案件总量不断增加。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的提高,原本由中院受理的案件,由于执行新的级别管辖标准,改为由基层法院受理,故天津二中院民商事案件增幅不大,民事一审案件增幅为9%。由于立案登记制的实行,大量原本不属法院管辖而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天津二中院予以受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行政一审案件大幅上升,行政二审案件也同比增加。半个月,天津二中院共立行政一审、行政二审案件共计36件;而去年同期仅为4件,行政案件受理数量直线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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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