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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学院100余名初任公务员学员来天津二中院观摩庭审
  发布时间:2015-03-30 17:14:42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天津二中院应市行政学院请求,专门遴选了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安排100余名军转初任公务员培训班学员以及海关行政执法人员来天津二中院旁听观摩庭审。
    该案原告为天津永和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为天津新港海关。2012年11月,原告代理案外人建发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镍矿,但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错报税号,因此遗漏了应当缴纳的关税。天津新港海关据此给予原告罚款人民币15万元。原告不服,向天津海关申请复议,复议维持了处罚决定。原告认为其属于连年亏损的企业,新港海关对其处罚过重,因此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
    为确保此次庭审观摩活动顺利进行,研究室、行政处、行政庭等相关职能部门事先制定了工作预案,明确了责任和分工,细化了工作流程。负责案件审理的合议庭成员在庭审前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庭前准备,对法庭的相关设备进行调试,确保开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到位。庭审中,建立引导绿色通道,强化法庭纪律教育,合理安排旁听座位,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
    军转干部学员们表示,这次庭审给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学教育课,对转业后在新岗位依法开展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并对天津二中院给予他们这次观摩的机会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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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