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二中院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学习宣传郭兴利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根据上级通知精神,天津二中院迅速掀起学习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开封人民法庭庭长-"背篼法官"郭兴利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
郭兴利是一位普通的党员干部,他却用一言一行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最强音。在法院工作23年间,郭兴利同志的19位同事因种种原因相继离开了开封法庭这个偏远的山区法庭,只有他像剑门关古蜀道旁的千年翠柏,笃定而专注,一直没挪窝;23年,他背烂了10个背篼、磨坏了37副背绳、骑坏了5辆自行车;23年,他办案2450余件,无一被发改、投诉,无一不廉举报。当地百姓亲切地叫他"背篼法官",媒体夸他是"铁脚进村,躬身为民",群众称他是"开封的郭青天",网友说"一个背篼背出了干群鱼水情深,传递了社会正能量",组织授予他"全国优秀法官"等30多项荣誉。
此次学习,天津二中院号召全体干警,学习郭兴利同志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岗位,勤奋学习,苦练本领;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群众,真情服务,真心为民;像对待名节一样对待廉洁,始终自律,克己奉公。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学习意见:
一是将学习活动与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把学习郭兴利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郭兴利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并撰写学习心得,着力提升干警的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
二是将学习活动与做好群众工作相结合。组织干警对照郭兴利精神品质,查找在对待群众立场感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主动做好群众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积极拓展便民利民举措,切实把执法办案转化为服务群众为民司法的过程。
三是将学习活动与干警队伍建设相结合。以开展学习郭兴利同志活动为契机,增强干警创先争优热情,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比先进、争先进良好氛围。全体干警要以学习郭兴利同志为动力,树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