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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积极做好民商事审判裁量规范化和司法标准化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4-05-23 09:42:43 打印 字号: | |
     为严格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案件质量,天津二中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民商事案件的类型化裁量规范化工作和案件流程规范的标准化建设,制定了重点类型民商事案件裁量规范和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标准。
     裁量规范化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起草了13项民商事类型案件审理规范,内容涉及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异议、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租赁合同、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商标侵权、建设工程合同、医疗损害赔偿、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商事融资租赁和股权转让案件,从案由界定、诉讼主体资格认定、案件争议种类归纳、各类争议事实认定原则、证据审查标准、常见争议焦点裁量标准、法律条款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囊括了重点法理解析、关键性术语的概念辨析、常见审判争议问题的处理原则等内容,在建立同类案件审理工作标准的基础上,积极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
     案件办理流程规范标准工作主要是针对民事案件的立案、一审、二审、诉讼保全、审判监督等程序的不同性质,分别进行案件流程标准化建设,系统地整理了相关的程序性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天津二中院相关规定,将原则性的法律规范细化为具体地操作规程,涵盖了案件流程中的立案、庭审、合议、裁判、结案、执行等环节,并着重从三个方面保证其科学性和实用性。一是构建了一体化的流程标准体系,围绕立案、财产保全、合议、调解、宣判和归档等主要节点,明确了各节点的时限、标准和衔接方式,基本实现了对立、审、执各流程环节的无缝对接;二是实现了天津二中院的办案流程管理规定与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有机结合,做到审判程序有法律规范可依,办案流程有操作细则可循;三是优化了办案流程标准与审判一线工作的衔接,通过分类梳理,对内容重复、相互冲突的规章制度集中整改、优化组合。经过整理后的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内容更加丰富,标准更加清晰,在为法官提供准确办案依据的同时,使人民法院的办案过程更加透明化、规范化,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工作。
(据院信息)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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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