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高院对全市法院2013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天津二中院积案清理工作取得显著实效。截止2013年第四季度,该院一年半以上未结诉讼案件仅为1件,且取得了连续十六个月无三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的较好成绩,受到了市高院的通报表扬。
为深入推进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清理工作,使工作成效再上新水平,姚奎彦院长要求各审判部门,案件都要力争在审限内审结,确有法定事由需延期的,合议庭要写出未结原因,各级领导要从严把握。
为进一步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清理工作,该院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建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预防督促机制。利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实时掌握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情况,并不定期地对承办人填写的案件信息进行核查、预警、通报。二是健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通报制度。随着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不断推进,该院拟于今年利用内网网站在本院范围内对一年半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未结原因、承办人等信息进行公开,以加大对积案的通报力度,督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巩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汇报机制。建立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长效机制,由院审判管理部门将讨论结果定期反馈至市高院。各部门对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及时、动态掌握案件的未结原因、审理进度、拟采取的措施以及如遇突发情况的预案,以便于定期向院审委会汇报,由审委逐案进行研究。四是设立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协调沟通渠道。各审判业务庭如有因等待另案审理结果而中止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或因跨区域、跨审级等需要上级法院沟通协调的,由职能部门统一沟通协调。
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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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