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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天津二中院建立十项机制 全面防控执法办案廉政风险
  发布时间:2013-11-19 09:38:32 打印 字号: | |

    本报天津10月29日电 记者王斗斗 人工分案易产生“一条龙”腐败,合议庭“合而不议”成为影响审判公正顽疾,一审、二审、再审裁判结果反复“烙饼”极大损害司法公信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问题建立机制,依靠机制解决问题,经过几年实践逐步形成了电脑自动分案、庭审随机评查、合议责任共担、终审权力反馈、内部层级监督、网上司法拍卖、异地司法鉴定、减刑假释听证、案件审理调控、案件评查定责十大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廉政风险的全面防控。
    过去,我们建立的许多制度,存在束之高阁的状况,分析原因,主要是缺乏具体的落实措施。”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奎彦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把一个个独立解决问题的措施,连成一个互相配合的运行整体,就可以成为功能完整、作用强大的机制,就可以弥补司法公正的“短板”,不断增强对司法腐败的抵抗力。
编辑:曹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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