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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既抓反腐机制建设 又抓公正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12-09-21 14:39:17 打印 字号: | |

  天津滨海新区全部坐落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辖区,良好的司法环境是促进滨海新区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天津二中院党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法院的地位和作用,以实践论和辩证法的观点认真分析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以抓自身预防腐败为基础,同时兼顾社会环境优化的思路,推出一手抓反腐倡廉机制建设,一手抓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工作举措。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天津二中院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高,信访数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显著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建立预防腐败的坚实堤坝

  二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在司法公正中的极端重要性。他们认为,保障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清正廉洁高素质的执法者。腐败与公平正义是针锋相对的,有司法腐败,就不可能有公平正义,司法权就无法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司法的有效性就要大打折扣,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提供高效司法保障职能作用的发挥就无从谈起。在总结多年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和深入进行社会调研的基础上,他们提出了防范在先,步步为营,细节封堵,环形运转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并在构建和完善机制上下功夫。

  ——实施“一把手”工程,构建一级抓一级的廉政责任落实机制。过去,在少数领导干部中存在着廉政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忘掉,工作计划头头是道,落到实处对不上号的现象。他们认识到,廉政工作抓得好不好,落实“一把手”廉政责任最重要。为此,他们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思路。一是院党组书记、院长作为全院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廉政工作,身体力行实践廉政誓言。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每年年度工作部署都要代表党组亲自提出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思路、任务和要求;每季度都要和院、庭两级主要领导一起进行廉政情况分析;凡是人民群众的来信都要亲自审阅,对于重点问题都要亲自布置,认真听取纪检部门的调查汇报。对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为全院法官和干警做好榜样。二是院党组成员集体谋划,定向把关,分工负责。院党组成员积极参与廉政建设的集体领导,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都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同时,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工作。三是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廉政的工作机制。全院范围内逐级签订递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院、庭两级领导“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实行廉政一票否决、责任上追一级等措施,确保各级领导对廉政工作真抓实干,努力实现以廉洁的班子带出过硬的队伍。

  ——实施环形无缝隙监督工程,构建公正办案机制。天津二中院紧紧围绕司法权运行规律,努力构建起环形无缝隙办案机制,保障审判权和执行权公正高效干净行使。一是以案件质量管理为保障,确保案件公正处理。进一步规范了立案标准和审批程序,实行电脑自动分案制度,堵塞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渠道。严格落实合议制,明确合议庭人员各自责任,要求书记员对合议过程原汁原味地记录,并且定期进行抽查,有效发挥合议庭的职能。实行层级监督制度,合理配置院长、庭长、审判长和合议庭之间的权力,形成相互制约的权力监督机制。对被高院发回改判或提起再审的案件进行严格评查,对存在问题的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促进公正司法。建立“两评两审一讲评”制度,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两级法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座谈交流,听取一审法院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促进案件质量共同提高。二是以案件效率管理为抓手,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所潜藏的腐败隐患。为防止出现故意拖延办案的问题,二中院通过综合运用指标量化管理、建立健全审限跟踪管理、案件督办、“黄牌”警告、严厉处罚超期案件等措施,有效避免了案件久拖不决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三是以案件效果管理为补充,从当事人反映情况中发现腐败线索。高度重视当事人的意见,把当事人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和信息来源,从对信访案件、申诉案件的评查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对于因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四是以诉讼财产管理为关键,全面堵塞腐败漏洞。对全部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财产从立案、保全、查封、处置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并对鉴定、评估、拍卖等中介机构实施跟踪管理,确保诉讼财产安全和公平处置。

  ——实施内外衔接的“一体化”工程,构建队伍管理机制。努力改变法院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与自我评价悬殊的状况,必须不断使法院的内部教育管理与社会监督趋于一致,形成合力。基于这种认识,二中院努力实施内外衔接的“一体化”的队伍管理工程。一是设置高压线,警钟长鸣。二中院根据实际情况,推出了“六个一律”的反腐高压线,强化警示作用。同时,以每月一次的廉政教育日抓好廉政教育,尤其是重视运用审理违法违纪案件的难得机会,进行警示教育,使全院法官和干警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二是不断抓好制度约束,做到用制度管人。建立兼职纪检员、监察员队伍,坚持每季度的监督联席会对廉政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建立了信访责任倒查、减刑假释和暂于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分段执行监督制约、举报投诉季度分析通报等30余个细节管理措施,努力构建环形无缺口的队伍建设管理机制。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究和对执法过错的问责,做到令行禁止,真正发挥制度机制在反腐倡廉中的保证作用。三是抓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今年初,二中院针对少数法官语言生硬问题,专门开展了“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专题大讨论和实践活动,出台了信访管理规定和法官文明用语19句、工作忌语29句,进一步规范了庭审活动、接转电话、宣判答疑等各项工作要求,塑造了法官和干警的职业形象。四是畅通渠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中院从社会各界聘请了20名司法监督员,通过旁听案件、定期联系、专题座谈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每年两次通过函询、走访等形式听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互联网上开通院长信箱、设立热线电话、当事人约访等制度,畅通听取社会意见的渠道,做到对群众投诉100%受理,对违纪线索100%核查,对署名举报100%答复,使接受监督成为法院工作的自觉行动。

  二、多方入手,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为司法公正营造优良社会环境

  去年以来,二中院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各界投诉67件,经核查,属于违法违纪的为零,属于作风生硬的有12件,属于工作粗疏的8件,其余多数为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二中院党组在分析这些现象中看到,当前,作为法院自身,随着各项反腐倡廉机制、措施相继出台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当事人对法院司法工作却仍然存在“合理怀疑”问题。虽然这些“合理怀疑”缺少客观事实依据,但足以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因此,人民法院以司法公正为廉政目标,不仅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建设,还要重视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矫正社会文化环境,让司法公正立足。

  二中院认真分析了产生“合理怀疑”的原因。一是从法院自身看,虽然绝大多数法官公正执法,绝大部分案子处理公正,但由于少数法官在审判作风、工作方法、言行举止等方面存在履行职责不规范、不适当、不充分等问题,导致当事人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怀疑”。二是从司法程序上看,国家设计了一、二审相对独立的审判制度,对案件审理上下级法官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有各自不同的认识,同时司法意义上的公正与当事人认识上的公正存在一定的距离,也是造成当事人“合理怀疑”的重要原因。三是从诉讼心理上看,诉讼双方当事人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通过多种渠道散布谣言,混淆视听,既给办案法官施压,又扰乱对方当事人视线,造成真假难辨。四是从文化传统上看,受“人情社会”的影响,“案件一进门,两边都托人”,成为一种诉讼习惯,致使双方当事人一开始诉讼就处于互相猜忌和焦虑中。

  为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二中院从四个方面加强治理。一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法官队伍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展示公正廉洁法院形象。认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的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审判作风事关司法公正;开展了规范庭审活动,规范法官言行举止纳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定期检查,记入业绩考核,以此来培养法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操守。二是深入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让社会了解法院和法官。实行阳光审判,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审理的案件外,全面公开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便于群众知情。推进审判白皮书工作,将法院工作向社会公布,争取社会监督。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案件当事人走访工作,利用互联网院长信箱等途径,积极与社会沟通,让群众走进法院、参与司法,了解法院与法官,消除人民群众的误解,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继续完善法院内部监督管理,努力形成不能为、不敢为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案件流程管理、行为规范管理、案件审核把关、信访评估、内外部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并加大对违反相关管理机制的惩处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达到堵塞漏洞、规范工作,以减少、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的各种诱因。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促进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导向。要突出法院队伍正面宣传,大力推介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增强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信赖,树立人民法官秉公廉明的执法形象,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廉政建设成效显著,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天津二中院真心实意抓廉政,实实在在做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案件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高。从2008年至2010年11月,我院新收各类案件33726件,审(执)结33989件,目前存案1029件。其中,2008年收案10936件,审(执)结11928件,分别比上年增长8.66%和28.07%;2009年收案11778件,审(执)结11935件,分别上升7.7%和0.05%;2010年截至11月收案11012件,审(执)结10126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了收结存案良性循环。2010年,民商事案件发改仅为5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上诉率逐年下降,新增信访投诉案件持续减少,信访投诉率呈下降态势。

  二是全院法官和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全院法官和干警以滨海新区发展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使命来履行职责,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主动加班加点,无私奉献。为做到案结事了,积极探索调解方式,使调解率在同级法院中一直处于领先水平。亲民、爱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今年以来,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了10.9天;群众来信、来访数同比分别下降42%和23%。

  三是社会各界的认可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该院收到当事人的表扬信、镜匾、感谢信息达上百件(次),高度赞扬了二中院广大干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实绩,有的案件甚至还收到了败诉方当事人的感谢信。该院先后两次向4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大家对二中院的工作,特别是廉政建设均表示认可。市委政法委对二中院大力抓好司法文明建设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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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