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院执行财产处置公开与公正,实现当事人执行财产价值最大化,天津二中院积极推动诉讼资产网上拍卖工作,目前,已有14件执行财产案件采取网上竞拍方式进行了处置。
针对诉讼资产拍卖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泄露竞买人信息,竞买人恶意串标,非正常流标,资产评估价低于市场价、成交价又低于评估价、资产贬值、损害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等问题,二中院进行了深入调研和考察。2010年下半年,该院出台《关于在民事执行中采取网上挂牌竞价方式处置诉讼财产的规定》和《关于对涉诉资产委托拍卖机构并实施网上竞价拍卖的程序规定(试行)》等规定,开始实行网上挂牌竞价方式处置诉讼财产。
天津二中院网上拍卖操作流程如下:
(一)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和金融资产交易所局域网,为天津二中院采取网上竞价拍卖"平台",一般应在网上竞价拍卖涉诉资产。拍卖公司负责整体拍卖事宜,交易中心(所)负责网上竞价拍卖技术支持和相关保障事宜。交易中心(所)和拍卖公司对拍卖全过程负有保密和相关责任。
(二)拍卖公司和交易中心(所)按照天津二中院《拍卖委托书》要求,负责在媒体和网络媒体同步发布拍卖信息。交易中心(所)可在拍卖公司起草的拍卖公告基础上,增加拍卖物相关的具体内容。
(三)竞买人有竞买意向、并需要咨询、查看标的物的,由拍卖公司负责接待并与我院联系查看拍卖标的物事宜。拍卖公司将确定的竞买人名单提交二中院,竞买人按规定向二中院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召开10日前,拍卖公司书面通知法院,案件承办人到场监拍。
(四)交易中心(所)根据拍卖公司的要求,向其提供《网络竞价须知》,由拍卖公司提前发给已确定的竞买人。竞价拍卖当日,交易中心(所)依据参与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收据,负责向竞买人提供登陆竞价系统所需账号、交易密码。
(五)如参与竞买的人数超过现有竞价室操作平台数,拍卖公司可先通过纸质竞价方式进行选拔,报价取得前数名者(包括相同报价的优先购买权者),再进入竞价室进行网上竞价。
(六)竞价结束后,交易中心(所)出具《电子竞价报价记录单》和《涉诉资产交易证明》一式三份,法院、拍卖公司和交易中心(所)各执一份;拍卖公司与买受人现场签定《成交确认书》。
(七)当次拍卖工作完成后,拍卖公司按要求出具拍卖报告,送至天津二中院,并送交易中心(所)一份备案。
与传统竞价方式相比,进行网上电子竞价具有以下优势:一是网络竞拍随机性较大,保证了公平竞买。由于通过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参与竞价交易的范围扩大,能有效防范恶意串标、围标行为。同时,竞买人隐名编号参加电子竞价,有效防范了职业控场,杜绝了违规操控等情况。二是因拍卖窗口扩大,有利于实现资产市场价值的最大化。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交易平台面向全国,覆盖面广,信息量大,让更多的人了解参与到竞价当中,做到了真正的公开。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竞买方登录竞价系统,采用鼠标点击竞价数额,可在规定时限内独立决策和调整竞价策略,从而加深竞价程度,增加报价次数,促成充分竞价。三是交易过程更加规范。各竞买方通过网络发出的即时竞价数据,会在大厅的电子屏全程公开显示,竞价过程完全置于阳光之下。电子竞价系统预先设定了竞价阶梯额度等程序限制,拍卖价格按竞价阶梯均衡攀升,解决了传统竞价方式人为掌控加价幅度等问题,竞价更加公平,交易更加规范,有利于实现司法拍卖资产变现的最大化和司法廉政建设。 (据院信息 编辑: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