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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发挥评查优势破解信访工作难题
  发布时间:2012-09-21 15:48:24 打印 字号: | |

  信访工作的重点在于化解矛盾,核心在于解决问题。为此,天津二中院于2009年建立了涉诉信访案件评估机制,由专门机构对重大、疑难、复杂、群体信访以及缠访闹访等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评估审查,研究确定处置对策措施,破解信访难题,取得显著成绩。今年以来,XX件信访难点案件经评估审查后得到妥善处理,所有信访人均息诉服判,纷纷向二中院送来锦旗和表扬信表示感谢。

  一、领导重视,亲自参与。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奎彦十分重视信访案件评估审查工作,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评估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级领导支持评估工作,同时亲自听取评估审查部门汇报,及时有效地进行督办。分管院长亲自主持评估审查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高质量评估小组会议。院、庭各级领导都亲自接待来访群众,面对面地与信访群众交流,倾听来访人意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仔细了解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疏导教育工作,千方百计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落实制度,认真评查。根据二中院《涉诉信访案件评估机制的规定(试行)》和信访案件评估机制的要求,对符合评估审查条件的信访案件,由初评合议庭对涉访案件进行评估审查。初评合议庭通过调阅全部案件卷宗,根据案件相关证据,核实案件事实,特别对上访人提出的异议,认真细致的进行全面核实,形成初评报告上报案件评估小组。二中院还采取约谈、下访等形式与信访人见面谈话,听取信访人对案件审理的意见,核实情况,确定诉求。在准确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规定,对案件审理情况拿出初评意见。尔后,召开案件评估小组会议,对案件审理情况和初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得出最终案件评估审查意见。三、真抓实干,精心化解。在案件评估审查的基础上,以切实解决信访人实际问题,促使息诉罢访为目标,区分情况,妥善处置。一是案件审理确实存在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信访案件,实事求是,坚决依法纠正。二是案件审理不存在问题,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上访,但通过案外方法有解决可能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案外调解疏导、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三是对于无理闹访案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释疑解惑,把道理说透、说细,减轻消除当事人的上访冲动,并积极与信访人所在地党委政府联系,共同做好稳控工作。(据院信息编辑:李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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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