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津二中院在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陪审员机制,并确定了一审案件原则上均安排陪审员参与庭审的要求,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扩大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方面的积极作用。
为保证陪审员发挥自身作用,天津二中院以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陪审效果,实行了严格的陪审员工作管理流程。首先由案件承办法官填写《安排人民陪审员申报表》由庭领导签批后,报陪审员管理部门。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陪审员的安排和联系,在随机选择陪审员的基础上,兼顾考虑案件类型所需陪审员的专业特长,确保陪审的中立性、代表性、有效性。在联系确定陪审员后,将《申报表》批回合议庭,由案件承办法官负责与选定的陪审员联系确定有关案件陪审的具体工作。
目前,二中院陪审员管理部门已为19件刑事、民事案件安排了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审判庭普遍反映,陪审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自身的知识阅历,对审判案件的质量和效果起到了辅助和督促作用。(赵国峰 高铁檩 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