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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组织召开辖区法院职务犯罪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2-09-21 15:20:10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二中院组织辖区法院召开职务犯罪专题研讨会,就近年来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二中院有关领导、市高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辖区法院领导以及三级法院刑事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二中院和辖区基层法院分别通报了近三年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成因和定罪量刑数据,交流了审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做法和经验,并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人员达成三点共识:

  1、严把证据关,提高证据认定质量。针对贪污贿赂案件中言辞证据多、间接证据多、直接证据往往是一对一等特征,应加强同市纪委、检察院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对证人证言和被告人口供等证据进行采集时,更加重视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内容的关联性。

  2、充分考虑事实、情节和各种因素进行定罪量刑。贪污受贿案件所侵犯的客体不是财产所有权,而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故对贪污受贿案件不适合将犯罪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唯一依据和基准点,应当结合被告人侵吞公款的背景、手段、取得贿赂是否主动等各方面情况来把握定罪量刑。

  3、加强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做到定罪量刑标准一致。上级法院应重视案例指导和经验交流,发挥业务指导作用,通过适时召开研讨会、定期走访等方式,及时把握审判动向,统一辖区定罪量刑标准;同时,加强案例宣传和舆论引导,寻求社会各方认同,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作者:据天津二中院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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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