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0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审判工作分析会,通报全院审判管理质效指标的完成情况。
审判质量显著提高。一审上诉被高院发回改判案件同比减少了22件,下降幅度达45.83%;二审被再审发改案件同比减少了24件,下降幅度达53.33%;案件差错数同比下降18件,下降幅度达66.67%;裁判文书差错数同比下降172件,下降幅度达55.3%。
审判效率均衡高效。2010年天津二中院新收案件11472件,结案11592件,结案率为92.73%,是该院历史上的最高水平,未结案数909件,创历史新低。全院收结均衡率为101.05%,各庭均完成了均衡率97%的审判指标。季度间均衡结案更加合理,往年那种"前松后紧"、"忽高忽低"的情况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案件收结的动态平衡进一步呈现良性特征。全院积案清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已经从去年第四季度的237件(07年最高时为601件,09年第一季度为435件)下降到153件,是历史最低积案存量。
审判效果反映良好。新增上访案件12件,同比下降35件,下降幅度达74.46%;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29.68%,继续处于较高水准;立案民事申诉撤诉率达28.95%,同比上升10.31个百分点;刑事一审附带民事调撤率达40%,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
执行工作起色明显。全院执行案件的结案率为79.49%,同比增加12.91个百分点(其中执行庭结案率为78.76%,同比增加13.16个百分点)。全院实际执行率为32.96%,同比上升10.54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43.67%,同比增加7.59个百分点。(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