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连连看 > 工作要闻
天津二中院圆满解决一批存在大规模群体诉讼隐患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2-09-21 14:54:3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圆满解决了裴某某等154名业主与开发商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群体诉讼案件。同时,同一小区后续向滨海法院汉沽审判区提起诉讼的29户业主和处于观望的400余户业主以同样的补偿标准同开发商达成了协议,并已基本履行完毕,整个小区关于延期交房的纠纷全部得以化解。

  2007年5月,裴某某等154名业主与开发商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2007年12月31日前交付商品房。2007年12月21日该小区通过竣工验收。期间,滨海新区政府有关部门下达供电规划调整通知,要求汉沽中心城区所有新建的35KV及以下等级输电线路必须采用地埋方式。直至2008年12月底开发商才按新要求施工完毕,逾期交房近12个月。为此,裴某某等154名业主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及利息。开发商认为逾期交房非开发商原因,为此公司还多支付了600多万元,不同意原告诉请。原审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逾期天数35%的违约金,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该案属重大群体诉讼案件,当事人又多次信访,天津二中院经阅卷、与滨海法院汉沽审判区沟通、走访滨海新区政府汉沽管委会及接待当事人,了解到这是一起因地方政府改变电网设置而使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纠纷,且裴某某等154名业主只是小区业主的一部分,该案如能调解解决,还利于避免小区其它业主进行诉讼。 为此,二中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此案,制定调解措施,落实领导责任,统一开展调解工作。负责审理该案的民四庭庭长亲自带领审判长及相关审判员五下滨海法院汉沽审判区,三次到滨海新区政府汉沽管委会进行磋商,十几次与当事人代表谈话释法进行调解。最后,在滨海新区政府汉沽管委会、滨海法院汉沽审判区等部门的协助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同一小区后续向滨海法院汉沽审判区提起诉讼的29户业主和处于观望中的400余户业主以同样的补偿标准同开发商达成了协议,并已基本履行完毕,整个小区关于延期交房的纠纷全部得以化解。滨海新区政府汉沽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对二中院审判工作促进区域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作法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将积极支持法院工作,共同为新区发展做贡献。(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信息)

来源: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