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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机构解决执行遗留问题有效化解矛盾
  发布时间:2012-09-21 14:52:08 打印 字号: | |

  实际中,由于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形成许多虽然程序终结但实际并未执行到位的“口袋案”。这些“口袋案”因为时间长、数量较大、执行人员调整等原因往往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从而成为产生信访案件的重要根源。

  为有效解决这些执行遗留问题,今年下半年天津市第二种人民法院在执行庭成立执行综合组,专门解决这类案件,化解了一些长期无法解决的矛盾,取得了实际成效。

  执行综合组由一名副庭长负责,组成人员不再分配新案件,专门负责接待信访案件和需要恢复执行的案件及遗留问题,工作重心从结案转到化解矛盾,对组成人员工作的考核也从简单的案件数量变成矛盾化解的综合考评,既强调工作量,接待次数,更注重化解矛盾的社会效果,作到随时接待,一抓到底。把每次来访事件落实到专人,登记情况后,主管庭长跟踪到底,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自今年六月以来,执行综合组已接待来访40余次,对有执行条件的及时恢复执行,目前已执结此类案件6件;解决遗留问题4件,使执行信访量大大减少,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困扰执行工作的信访难题。

  此举,也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执行人员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推动了整个执行工作的进一步改进。(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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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