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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攻克骨头案 向执行积案宣战
  发布时间:2012-09-21 14:50:34 打印 字号: | |

  为充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今年以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拓展执行工作思路,采取"啃骨头"的方式解决执行积案,近日,执行法官克服重重困难,执结逾十年未能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集团(天津)服装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尊严和法制权威。事后,某(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给该院写来感谢信,称赞该院法官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是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某集团是一家以生产服装为主的民营企业。1996年8月,该集团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贷款600万元,到期一直不予归还。2002年9月经法院判决,该集团偿还中国银行本息共计人民币8426016元及到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集团避而不见、躲避赖帐,以工人安置及社会稳定等为借口,组织职工到有关部门闹访或利用社会关系干扰、拖延、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虽然给当事人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但由于该集团不配合,效果不明显。由于承办人员调整,此案先后经过三名执行人员承办,申请执行权利人先后从中国银行、信达资产公司最后转到某公司名下,案件拖延近十年没有得到解决。

  执行庭经反复研究,决定再次调整承办法官,并对执行此案提出"必须程序严谨,态度坚决,因案施策,多策并举,办成铁案"的要求,并制定了执行方案,采取和解与强制相辅相成的执行策略。南百文法官接受此案后,数次到相关部门了解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情况、职工数量、企业收益、企业纳税和职工保险等诸多情况,掌握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在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进入拍卖程序前,主动面对矛盾、解决矛盾,数次与申请人、被执行人通报情况,并约谈职工,听取职工要求,做好思想疏导和释法工作,排除拍卖前的种种困扰。进入拍卖程序后,多方阻力不断袭来,南百文法官对来自各方的不同声音进行分析研究,依法做出解释,同时又重新审查了执行此案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在确保没有瑕疵后,确定了"不交付评估价全款不停止拍卖"的原则;同时,用掌握的被执行人大量房屋出租,获利不斐的真实情况,有力驳斥了被执行人的狡辩,并对被执行人虚报职工人数、鼓动职工闹访的错误做法进行了批评。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在做好职工安置的前提下,采取适当强制措施予以执行。提前向某集团职工发出通知,告知法院执行基本情况、法律相关规定、企业真实情况及在执行本案中对公司职工将采取的安置措施,与此同时,做出了拍卖该公司房产的决定。通过天津二中院有力、有节的执行工作,某集团最终将执行款项如数打入该院账号,没有发生职工情绪波动和闹访情况,案件圆满解决。(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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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