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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司法文明 优化司法服务——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创先争优活动注重实践成果
  发布时间:2012-09-21 14:33:38 打印 字号: | |

  “您好,您是第一次来法院吗?很高兴为您服务”“您坐,请稍等,我马上给您联系法官”……——一走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你立刻会受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随着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在突出实践性上下功夫,努力把活动成效体现在促进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院党组积极与基层部门、单位、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亲身感受企业的经营状况,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司法需求,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司法保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走出去”进行走访调研。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定期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建立起日常性沟通联络关系,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准确把握各单位和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完善相关措施。他们通过专题调研,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提出了应对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变化 保障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更新诉讼服务硬件设备,形成了“一站式”服务模式,开辟了绿色通道,建立了24小时服务热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诉讼服务制度。

  二是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意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与滨海新区党委和政府、市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的日常性信息交流平台,还完善了与市金融监管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对交流的程序、方式和内容进行了细化,保证信息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将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以及可能发生的纠纷及时通报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辖区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涉诉情况及时通报监管部门。同时,他们还利用院刊、信息、局域网等多种途径搭建沟通单位同法院领导的联系,使法院能够随时听到基层的声音;还将有关部位的司法需求及司法难题,通过集中刊发、邮寄反馈、法官答问等多种形式,及时为联络单位排忧解难,提供司法服务。此外,他们还定期把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大型企业代表请进法院来,召开服务经济发展座谈,听取各单位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梳理政府、企业遇到的司法困难和问题,研究应对措施。

  三是通过辖区法院交流会传输基层民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辖区法院交流会议制度,由我院各个业务庭组织辖区各个基层法院的相关庭室共同研讨审判同类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并通过基层审判人员了解群众对我院具体案件质量的反映和意见。这一制度的建立,不但有效弥补了工作疏漏,而且促使我院各部门领导普遍增强了关心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意识,加强了中级法院对基层情况的把握,从而达到了更好地沟通民意,服务群众的目的。这项制定的建也得到了基层单位的一致好评,由此,使一、二审法院之间进一步统一执法理念和裁判标准、提高审判效率,树立了司法权威,减少了群众对司法公正和严肃性的质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上半年,我院9个审判辖区民商事案件发回改判率呈稳步下降趋势。

  四是对重点案件通过多种方式听民声察民情。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于长年缠诉缠访案件当事人的申诉,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由院领导主持,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代表等社会公信度较高的人士与案件当事人一同参加,当面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共同剖析案件裁判情况,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作用。自从我院2008年初试行该做法以来,已经化解了多起缠诉缠访积案。其中,中央政法委和天津市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全部办结。对于涉及下岗职工、低保人员、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院领导亲自或指派专人走进群众家门,了解群众生成生活情况,想法设法给予力所能及的扶持,解决群众实际困难。通过倾听民意机制各项举措的实施,增进了人民法院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诸多纠纷矛盾得以有效化解,涉法涉诉案件逐年下降,实现了重大活动、会议期间“零上访”。(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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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