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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杜绝衙门作风 崇尚司法文明”专题大讨论活动
  发布时间:2012-09-21 14:08:56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做为矛盾和纠纷的裁判者,只有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才能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所谓:“有威则可畏,有信则乐从”。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天津二中院积极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在狠抓“办三案”问题的同时,不断创新理念和方式方法,从减少、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的角度出发,以“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大讨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有损司法公信的审判作风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了令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的不利因素,树立了公正廉洁、文明可信的司法形象,取得了良好效果。

  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信访和纪检举报数量大幅度下降。上半年受理举报41件次,比去年同期的121件次下降了66.2% 。

  一、开展“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大讨论活动的背景

  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审理的各类案件从实体到程序基本做到公平公正,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社会公众仍普遍认为司法不公、不廉问题严重,对法官队伍公正性、廉洁性的评价并没有因为该院的大量努力而获得较大改善,信访举报一度呈上升趋势。

  针对这个问题,天津二中院党组对2009年全年信访举报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反映干警违纪违法并经查实的所占比例极小,而绝大部分是因为审判人员在审判作风、工作方法、言行举止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发当事人的不满,进而对法官的廉洁性、法院的公正性产生了怀疑。经过分析,该院感到,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廉洁的要求和期盼越来越强烈,越来越具体。多年来,该院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法官干警队伍公正廉洁意识和抵御腐败侵蚀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的“办三案”等现象基本杜绝。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社会公众仍对法院工作和部分法官产生怀疑,说明工作与社情民意,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尚有一定差距,还没有达到让人民满意的标准。

  经过认真分析和反思,该院认识到,当事人对法院工作、对法官履行职责的不当、失范而产生的怀疑,是依社会常理而推断出来的,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和法官行为的一种不信任表达。“合理怀疑”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社会层面上看,最根本的是历史文化传统。中国是人情大国,关系社会。案件一进法院,当事人首先想到的不是依法理性维权,而是想方设法托关系、找熟人。官司打输了,不从事实和证据上找原因,而是归结于没熟人或是关系不如对方硬,进而推断法院不公正,法官不廉洁。从法院工作职责和队伍建设层面看,司法审判往往被认为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公众对其公正性、廉洁性寄予了极高的期望,对司法的不公、不廉难以被接受和容忍,甚至是“零容忍”。该院工作中存在的“冷、横、硬、烦、推、托”等衙门作风,个别审判人员工作态度差,缺乏责任心,不耐心做析法释法工作,一判了之等现象成为当事人合理怀疑的根据。“合理怀疑”,造成了社会整体对司法的信任危机,损害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严重影响了法院司法职责的正常有效发挥。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拒腐防腐的高度,象惩治腐败行为那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消除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因素。这既是树立公正廉洁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需要,也是确保“三项重点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前提条件。

  天津二中院党组决定在全院开展“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大讨论活动,抓队伍内强素质,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有针对性的提高法官的业务技能;深入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依法及时全面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完善法院内部管理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有效监督制约。同时,抓好新闻宣传工作,促进形成正面、积极的社会舆论导向。

  二、开展“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大讨论活动的方法和效果。

  (一)方法——归类分析抓细微之处,全员讨论交流实践经验,健全审判作风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归类分析从细微处抓起,规范工作言行。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错不改、积重难返。天津二中院专门从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浮躁,工作懈怠推诿扯皮,故意刁难当事人等“冷、硬、横、烦、推、拖”衙门作风的具体表现入手,改变以往以思想教育作为“开场白”的传统做法,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分为审判作风、工作方法、服务态度、言行举止等四个方面的问题。针对四个方面的问题再列出具体表现,印发给每一位干警学习讨论对照检查。

  2、全员讨论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针对上述具体表现,组织全体法官和干警进行全员讨论,深刻反思不良作风的危害性,从思想观念、群众工作方法、制度建设等三个方面查找深层次原因。同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公布相关举报电话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明确整改方向和审判实践当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然后组织法官将讨论成果和经验材料上传到局域网进行交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讨论交流整改阶段的主要特点是自下而上,充分调动了审判一线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健全审判作风管理制度,形成文明司法长效机制。多年来,对审判作风问题进行规制的内部制度少之又少,导致干警思想不够重视,日常管理无章可循,作风整顿无法成为常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天津二中院先后制定一系列审判作风管理制度。一是完善了立案审批程序规范,细化责任,从立案源头防止和堵塞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渠道。二是制定了司法文明礼仪规范,明确了着装礼仪、庭审活动、日常接待、文明用语等各项工作要求和惩戒措施。三是制定了诉讼服务流程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各个环节实施标准化服务的具体要求。四是修订了执法业绩档案管理办法,将群众反映审判作风问题并经查实的,记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

  (二)效果——群众工作方法得以改进、诉讼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廉洁公正形象得到群众认同

  1、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改进。思想的转变带动了工作方法的转变。工作中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更加注重调查研究;加强民意沟通更加注重广泛联系;制定规章制度更加注重求真务实;开展调解工作更加注重贴近群众;信访接待不讲官话套话更加注重说实话办实事;辨法析理更加注重深入浅出便于群众接受。

  2、诉讼服务水平得以全面提升。全体法官的宗旨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专门制定了“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花一分钱、少等一分钟、少操一份心”的诉讼服务岗位标准,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3、廉洁司法形象得到群众认同。活动期间,该院专门制作了500份审判作风问题群众意见调查表,当事人对审判作风的满意率达到100%。纪检举报明显减少,没有出现违反“五个严禁”和“六个一律”的现象,廉洁司法形象得到当事人广泛认同,增进了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

  三、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成效的几点体会。

  (一)创新理念。开展大讨论活动不能只是停留在一般的思想教育上,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现实情况中不良审判作风的具体表现,引导法官自觉改进审判作风。特别要使干警充分认识到不良审判作风与司法腐败二者之间表现形式各异,但本质相同。

  (二)创新方法。审判作风问题根深蒂固,要坚持常抓不懈。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以小见大,举一反三。要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以作风文明促进实体公正。要有针对性的提高法官业务技能,通过司法能力的提高避免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要深入落实司法公开的各项举措,为人民观察评价司法活动提供途径。要加强舆情跟踪和积极主动做出回应,减少、消除社会公众的合理怀疑。‘

  (三)创新管理。法官公正廉洁执法的职业公信力既是司法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也是司法行为获取当事人和公众认同和信任的基础。因此,要创新管理制度,建立审判作风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合理怀疑问责制度”。通过内部听证、申辩等方式消除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理怀疑。建立健全过问案件登记、说情干扰警示、监督情况通报等制度,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人民法院接受监督的情况,合理怀疑一旦被查实构成违法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完善内外部沟通协调机制,有效减少当事人对“同案不同判”的合理怀疑。

  天津二中院以“杜绝衙门作风、崇尚司法文明”活动为载体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有效减少和消除当事人“合理怀疑”,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效果。(作者: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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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