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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天津二中院召开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09-21 13:52:29 打印 字号: | |

           
会议现场

  近日,天津二中院就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工会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意见和建议、法院与工会协调化解群体性及信访强烈案件三项议题与滨海新区功能区有关单位召开座谈会,开发区工会、功能审判区、二中院民五庭等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会上,各单位分别就各自职能范围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工作的情况。开发区工会常务副主席田俊强、开发区功能审判区副主任张艳、二中院民五庭庭长付滨中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将工作中发现的劳动争议问题提交与会人员讨论,并分析了当前功能区劳动纠纷案件呈现的特点以及工会在解决纠纷中所发挥的作用、经验。

  功能区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一是争议的问题细化也更趋复杂。以前的争议主要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交纳保险等方面,《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在细节问题上的劳动争议更加突出,如入职押金退回、终止劳动合同程序是否合法等更加细化、复杂的问题。二是调解难度加大。随着劳动者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讨说法"的决心不断增大,使其"让一步"的难度不断增大。三是历史遗留性问题比较棘手。功能区在上世纪90年代就实行了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起步早,遗留问题也多。劳动者常以周围其它区域的工资增长、保险缴纳办法做参照。

  通过座谈,会议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扩大联系范围,丰富联络形式。二是加强协调。对于区内发生的重大疑难劳动争议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对问题进行统一梳理、商议对策。工会及时了解劳动者诉求,劳动部门及时介入督查企业用工等情况,法院针对可能出现的诉讼做好充分预案。三是定期召开功能区劳动关系分析会,不断总结推广和谐劳动关系的好经验,对区内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向企业及时通报提醒。对呈上升趋势的劳务派遣等问题,提前调研,提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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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