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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维稳工作
  发布时间:2012-09-21 11:57:3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二中院召开院、庭两级领导专门会议,传达贯彻市政法委、市维稳办和上级法院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社会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二中院实际,党组就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居安思危,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政法机关努力工作,使天津市的社会治安形势成为全国最好的地区之一。但是,应当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态势更加明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当前社会关注的很多热点问题都与司法工作密切相关,特别是滨海新区坐落在二中院审判辖区范围内,二中院审判的案件与新区发展大趋势密切相关。因此,审理的每一个案件和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谨慎处理,通过审判工作既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要摆正自身位置,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人民法院的本职要求。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要把案件的处理放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审视,放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背景下把握。要坚决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不谨慎、不周全而激化矛盾或者引发当事人与法院的极端对立和社会对法院的强烈不满,给党和国家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挂帅,主管领导亲自负责,部门负责人抓好落实、按照"突出重点、主动防范、有效适度"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维稳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要提高职业素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执法办案是法院的第一要务,是法官的法定职责。案件质量不好有水平问题,案件效率不高有作风问题,案件效果不好有能力问题,但归根结底是责任意识淡化,职业素养欠缺的问题。因此,审判人员确保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就必须提高职业素养,坚持依法履职。高度重视当前因征地拆迁、食品安全、醉酒驾车等问题引发的各类案件,依法妥善处理。继续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加强信访源头治理,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对重大敏感案件,要坚持报告制度,严格政治纪律和审判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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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