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周建霞
4月21日,记者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020年至2022年共审结不正当竞争一审民事案件71件,涉案诉讼标的额3000余万元。
为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天津市二中院强化公平竞争的司法导向,依法严惩虚假宣传、仿冒混淆、侵害商业秘密以及商誉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天津市二中院与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框架协议》,首次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引入专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多元解纷取得新成效;充分发挥诉前联合人民调解委员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以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该院副院长许绍田介绍,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据抓取、大数据杀熟、数据封锁以及强制二选一等网络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数据、算法以及平台规则也快速更新,一系列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随之产生,天津市二中院将加强对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的调研工作,依法保护互联网领域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