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开 庭 公 告
(2020)津02刑更523、530、550、544、536、537号
本院定于2020年5月26日下午,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罪犯郝明、张志明、张志军、韩礼健、孙健、涂国林的减刑建议案。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