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0)津02刑更521-550 号
  发布时间:2020-05-11 16:28:50 打印 字号: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2020)津02刑更521-550 

 

本院于2020年511日受理了执行机关天津市李港监狱提请的对程庆吉30名罪犯的减刑案件。根据《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程庆吉30名罪犯的减刑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限自2020年511日至2020年5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

反馈方式:

(一)本院电话:28024033(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将书面意见提交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驻李港监狱检察室,由其转至本院;

(三)将书面意见送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邮编300210)。

 

2020年511

 

 


天津市  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

减刑案件情况公示表

提请减刑执行机关

天津市李港监狱

提请减刑案号

(2018)津02刑更 521-550

执行机关提请减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序号

案号

姓名

年龄

原审法院

罪名

原判刑罚

服刑场所

历次减刑情况

奖励依据

提请意见

1


程庆吉

33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

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四个月,罚金4万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一监区一分监区

2017年6月20日减刑七个月;2018年8月20日减刑八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七个月

2


李群

29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故意伤害

有期徒刑6年6个月,赔偿141494.53元(未履行)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五个月

3


郝明

30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抢劫

有期徒刑5年2个月,罚金5000元(未缴纳)退赔4199.03元(未履行)

李港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五个月

4


刘学志

48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期徒刑7年,罚金100000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
二监区一分监区

2018年8月31日减刑5个月

现有奖励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七个月

减刑七个月

5


谭连群

4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

有期徒刑8年,罚金12000元(已缴纳)。

李港监狱
二监区二分监区

2018年3月26日减刑8个月

现有奖励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七个月

减刑七个月

6


林小宁

3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盗窃

有期徒刑8年,罚金60000元(未缴纳);退赔违法所得(未履行)。

李港监狱
二监区二分监区

2018年4月18日减刑6个月

现有奖励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五个月

减刑五个月

7


朱战卫

42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放火

有期徒刑十二年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2016年5月25日减刑十一个月;2018年1月23日减刑八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个月

8


韩礼健

33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盗窃

有期徒刑十一年,剥权一年,罚金20万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2016年5月31日减刑九个月;2018年1月23日减刑八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个月

9


孙威昊

34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

有期徒刑十年七个月,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已缴纳)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2016年5月23日减刑九个月;2018年1月23日减刑九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九个月

10


赵崇铧

35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诈骗

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罚金25万(未缴纳);退赃248000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三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七个月

11


陈超

3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非法经营

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万元(已缴纳)

李港监狱三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九个月

12


龙振华

31

天津市蓟县人民法院

非法持有毒品

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罚金2万元(已缴纳)

李港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2018.4.23减刑9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九个月

减刑九个月

13


孙明华

51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交通肇事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民赔621511.97元(未缴纳),民赔547636.44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四监区二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九个月

减刑五个月

14


崔雨林

46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盗窃

有期徒刑7年,罚金5000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五个月

15


高振鑫

29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

有期徒刑8年,罚金8000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

2018.08.24减刑6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七个月

16


涂国林

52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

有期徒刑6年9个月,罚金10万元未缴纳,退赔74万元未履行。

李港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七个月

17


赵银洪

29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盗窃

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元未缴纳,退赔152950元未履行。

李港监狱五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五个月

18


于宝龙

36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盗窃

有期徒刑13年,罚金20万元未缴纳,退赔146008元未履行。

李港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

2014.12.12减刑9个月,2016.06.05减刑10个月,2018.03.27减刑7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五个月

19


阿里木.巴拉提

42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

有期徒刑九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六个月十二天,罚金10000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2016.12.19减刑6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个月

20


李忠新

49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

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附加罚金:14000元(未缴纳),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未缴纳)

李港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2014.12.8减刑10个月;2016.6.5减刑10个月;2018.3.27减刑7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六个月

21


张志军

57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

有期徒刑九年,附加罚金:20000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六监区二分监区

2018.5.23减刑7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个月

22


龚浩

48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

有期徒刑十三年,没收财产5万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2014.12.8减刑8个月        2016.6.2减刑10个月       2018.3.27减刑8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六个月

23


胡建军

47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诈骗

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罚金20万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2016.6.2减刑10个月      2018.3.26减刑8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六个月

24


李学忠

50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非法持有毒品

有期徒刑八年,罚金1万元(已缴纳)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提起减刑七个月

25


孟祥辉

5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合同诈骗

有期徒刑九年,罚金15万元(未缴纳),退赔违法所得896352.5元(未履行)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2018.5.23减刑7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七个月

26


孙健

40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盗窃

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20万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七监区一分监区

2013.8.15减刑8个月2016.6.2减刑10个月2018.3.27减刑8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三个月

27


郭少朋

46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贩卖毒品罪

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

李港监狱八监区二分监区

2016.5.24减刑1年.2018.1.23减刑9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九个月

28


冯满丰

42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非法持有毒品罪

有期徒刑九年,罚金50000元(已缴纳)

李港监狱八监区二分监区

2018.7.25减刑6个月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五个月

29


李磊

22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聚众斗殴罪

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与同案犯连带民事赔偿114052.47元未缴纳

李港监狱八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七个月

30


张志明

32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诈骗

有期徒刑八年,罚金10万元未缴纳;退赔410200元未履行

李港监狱九监区一分监区

现有奖励证折合减刑幅度不超过九个月

减刑七个月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