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开 庭 公 告
(2017)津02刑更672-680号
本院定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在天津市李港监狱监区法庭内开庭审理对罪犯张一凡、许贺山、于佣祥、王风强、马西坤、姜培钦、石焕昱、钱旭明、黄海涛等9名罪犯的减刑建议案。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