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消息,天津市5名厅级副厅级干部分别涉嫌受贿犯罪、贪污犯罪被检察机关查办。
日前,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张家星(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天津市物产集团原党委书记刘地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原副局长蒋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原副局长白文源(副厅级)以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天津市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天津市河北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贾凤鸣(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