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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中院在2021年度学术讨论会上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22-01-24 16:14: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天津法院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情况及天津法院2021年度学术讨论会评选结果。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天津二中院3篇论文获三等奖和优秀奖;在天津法院学术讨论会上,16篇论文获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二中院因组织工作得力、取得成绩优异,被市高院评为“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二中院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大兴调研之风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术调研工作为审判执行服务的职能作用,在学术研讨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和经验。

01

提高思想意识,领导干部带头参加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调查研究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调研工作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的若干意见》,多次在全院大会、中层领导干部会中强调学术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在全院营造重视学习研究的良好氛围,院、庭领导积极带头撰写学术论文,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02

强化管理机制,促进监督保障

       召开动员会,传达贯彻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和本院党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具体要求。坚持物质激励与荣誉激励并举,落实专项奖励制度,学术研究成果在全院通报。

03

强化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

       各部门高度重视征文工作,积极动员青年干警广泛参与,对论文作者在写作时间上给予充分保障,处理好工学矛盾。一方面着力培养重点作者,另一方面加强培养新人写作能力,组织经验丰富的“老作者”与“新作者”之间互动交流研讨,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04

搭建交流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邀请天津法官学院专家教授来院讲座,围绕课题和论文的选题、写作技巧等方面进行“一对一”指导授课。分阶段督促写作,实时跟踪写作进度,确保作者按要求及时提交论文提纲、初稿和修改稿。

05

加强成果转化,助推法院调研

       在本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搭建成果展示交流平台,不定期刊登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充分利用本院刊物《津仲法苑》和《第二中院审判研究》,刊载论文和相关研究成果,向全国和我市刊物推发优秀学术文章,促进我院干警与各地法院同仁的交流学习。



 
责任编辑:天津二中院